剛說完我爸就來了,看到蕭世秋也在,他一臉欣喜,“小蕭啊,你那麼忙還陪萌萌來聽審,真是辛苦你了。
來,給你介紹下,這是萌萌的小叔,你、你要不也叫小叔?”
我爸這話說得有些心虛,實在是小叔年紀比蕭世秋要小上幾歲,他怕蕭世秋覺得彆扭。
蕭世秋毫不在意,麵不改色的點頭說道:“之前就見過小叔了。”
我爸見他很自然的也叫小叔,頗為欣慰。
這時法庭的門開了,法警把穿著橙色馬甲的被告帶上來了。
走在第一個的是我大伯,我爸也不知在想啥,指著他們對蕭世秋介紹說:“第一個是萌萌的大伯,他後麵的是大伯娘……”
小叔捂臉,我滿頭黑線,“爸,這會兒認親您覺得合適嗎?”
我爸反應過來,表情有些訕訕地,他尷尬地笑了笑:“嗬嗬,對對,先辦正事兒要緊,下回再認親。”
人都到齊了,法庭的門關上,屏幕上開始播放法庭紀律,同時宣布當事的權利義務。
審判長和書記都是女的,這讓我有些意外。
小顏悄悄告訴我,“現在很多刑事案受害者是女性的,會安排女性法官審判,這樣法官更容易和受害者共情。”
原來如此,我心裡默默為大伯和奶奶他們在心裡點了根蠟。
有此冗長的開場白結束後,審判長詢問原告被告雙方是否需要提出回避申請。
奶奶問她的律師:“回避申請是個啥意思啊?”
小叔說奶奶固執認為自己沒犯罪,所以不肯花錢請律師,小叔沒辦法,隻好幫他們申請了法律援助。
奶奶和大伯他們那邊的四個律師,全都是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
花了高價的和沒花錢的,得到的法律服務當然是不一樣的。
奶奶的律師有些敷衍地說:“就是法庭上有沒有你覺得不適合在場的,可以申請讓他回避,也就是離開法庭。”
“有,當然有!”奶奶中氣十足的高聲說道。
審判長一愣,一般這句話就是走個過場,有需要回避的人員開庭前就已經知道了,不會出現在法庭上。
可是有被告提出了,也不能不理呀。
“被告,你需要誰回避?”審判長看向奶奶的律師問道。
律師一臉懵逼,衝著審判長聳聳肩。
就聽奶奶的手往堂姐的方向一指:“就是他倆!”
我身後撲哧一聲,法律係的學生們一個沒忍住,笑出聲了,有個男生小聲說道:“老太太是不是覺得把原告趕出去,她就贏了?”
審判長的職業素養還是非常過硬,“被告,對方是原告,不適用回避條款。”
奶奶還是沒聽懂,又問身邊的律師,律師有些無奈:“她是原告,趕出去了還怎麼打官司啊。”
“那就不打官司,把我們放了不就行了?”
還真的打的這個主意,想法挺彆致啊。
律師有點不耐煩,“總之不行,你甭想了,這兒沒有需要回避的。”
奶奶有些訕訕地閉了嘴。
這時庭審才算正式開始,審判長示意原告方先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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