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很敏感,回憶四天前,有個乞丐吃過他的嘔吐物,如果是那個乞丐,又是不是因此中毒發病而死的呢?
他內心不安,走過去鑽進人群,朝那具屍體仔細瞧,果然就是,那個乞丐的嘴下巴還沾著一點已經風乾了的他小黑的嘔吐物。
這時,不知是誰報警了,一輛警車嗚嗚地開過來,戛然停住,圍觀的人聞聲散開,等候警察驗屍。
三名警察從車上下來,就看見橫陳在路邊的屍體。屍體邊還有一個男青年跪著,嘴裡囁嚅著,不知說些什麼。
一個高個子警察走過去問男青年在講什麼,與死者是什麼關係,叫什麼名字,是哪裡人。麵對一連串的詢問,男青年一一作答,說他在講對不起死者的事情,死者與他沒有什麼關係;還說他叫朱誌,在這條線路跑客運,是本地個體司機。
高個子警察示意朱誌不要跪了,卻抓住關鍵的一句話繼續詢問,你講對不起死者的事情是指什麼事情?
朱誌如實講出四天前,這個有點瘋癲的乞丐吃了他因為暈車而吐在路邊的臟物,可能是中毒害病死去的。
朱誌越說越激動,還要求警察把他當犯罪嫌疑人抓起來。
高個子警察問,你說的是實話?朱誌不停地點頭,高個子警察講,你說的話我們不能全部采信,隻有法醫的屍檢報告出來後,才能下結論。不過,你可以跟我們到派出所去一趟,等到死者的死因徹底搞清楚後,我們會給你一個交待。
另兩個警察正在屍體旁邊繞來繞去,一個拿出相機從不同的角度拍照;一個拿出本子思慮著寫寫畫畫。
一會兒,又開來一輛警車,車上下來一名法醫,他把挈著的藥械箱放下來,打開箱蓋從裡麵拿出一雙手套戴上,然後把屍體翻來翻去,從頭到腳、從前胸到後背、從左腋到右肋反反複複地察看,最後下結論說,這個乞丐沒有外傷,也排除他殺,很可能是餓死的。不過,還要作解剖醫檢,到底是臟器患病死的,還是中毒死的,很難說。
第二天,屍檢結果出來了,是誤食臟物中毒斃命,這就證實了朱誌所講的,那乞丐的死因是吃了他的嘔吐物。
第三天,朱誌就被無罪釋放,理由是他沒有殺人或害人性命的主觀意圖,乞丐固然誤食他的嘔吐物死亡了,但是純屬意外,朱誌沒有定罪的法律依據。
何況朱誌主動“認罪”,而且態度好。不過從派出所出來時,高個子警察跟他交待,從今以後不許他開車了,如開車暈車吐出臟物,讓流浪的乞丐再次誤食中毒死亡,那麼就不會再像現在一樣寬恕他了。
在運送乞丐屍體到殯儀館火化之際,有點問題,那就是派出所打報告申報經費一時還沒有撥下來,殯儀館擔心被賴賬,便拖著沒有火化,要求錢到位了再火化。
派出所的案子多,負責這項事的民警不好強求,這又不是抓嫌疑人,可以以法律的強製手段逼著人家就範,現在也隻能勉強讓乞丐屍體晾著。
警方也不是沒有做工作,那配有照片和文字說明的屍體認領告示印了許多張,已貼出多天,卻一直沒有人認領,要是有人認領,這喪葬費也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