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所長看了一眼林清,林清連忙說,他媽的,開始你吃雞肉喝酒的時候明明承認說是你放的火,怎麼現在不承認了?
我燒雞吃,是失火,不是放火,我沒有放火。那乞丐爭辯著,顯然他不懂法,以為失火引起的火災他不要承擔罪責。
薛所長一聽就明白,繼續問,失火燒了貨棚,你怎麼不撲滅?那乞丐回答,火燒大了,我撲滅不了,那會兒,我燒的雞已經煮了,我肚子又餓,隻顧吃雞肉,看看火再燒大了,我就溜了,不溜的話,我都會被大火燒死。
一個民警還拿出材料紙執筆作記錄。薛所長再問,你講的可是真話?那乞丐回答,我講的是真話,我沒有放火,是不注意(造成失火)燒了貨棚的。
薛所長與那乞丐交談幾句,發現他是低智商,說的應該是真話。聯想到投案自首承認縱火燒了貨場並且已經關押了的徐四斤,覺得被蒙混了,他心裡不是滋味。但是對這個失火引起貨場火災屬過失犯罪的乞丐,他不可能放任不管。他把民警小吳和小薑叫到一邊悄悄作了吩咐,他們各自離開了。林清卻湊近薛所長問,我報案是不是有獎?
案情處理完了再說。你繼續看住他。薛所長邊說邊沿著橋底下的台階往橋上走。
約20分鐘左右,民警小吳和小薑請來幾個膀大腰圓的漢子,突然按住那乞丐,那乞丐發出一陣陣嚎叫,他們用繩子綁住他,從橋底下抬到橋上公路,用車子運到城裡一家澡堂,把他按在澡堂裡洗了好幾盆汙水,換上臨時購買的一套乾淨衣服,然後將他送去拘留所暫時關押,等候審訊定讞。
很快,關押在號子裡的徐四斤再次被提審。薛所長望著他一陣冷笑,說徐四斤,你為了混口牢飯吃,才投案自首的吧?現在有證據證實那貨場被燒,不是你放的火,看來你要從號子裡滾出去,牢飯吃不成了。
徐四斤緊張起來,眉毛一皺,又故作冷靜,雙手箍住腦袋,微傾著身子講,薛所長,你有什麼證據說那個貨場不是我放火燒了的?
薛所長一愣怔,因為他還真拿不出實打實的證據,便把林清的舉報和那個乞求承認失火燒了貨場的詳細情況講一遍,說這就是證據。徐四斤鬆開手淡然一笑,又不停地搖頭。
薛所長問他搖什麼頭,他反問薛所長,一個乞丐說的話你也相信,十有九個乞丐,都是瘋瘋傻傻,那種人說的話,值得采信嗎?
薛所長倒被問住了,暗地思忖:那乞丐的話倒底可信不可信,還真的值得懷疑。他沉吟半晌,忽然站起來說,徐四斤,暫時不審了,我總會把問題搞清楚的。徐四斤笑道,薛所長,我的問題不是很清楚了嗎?我就是縱火犯,要判個十年、八年,我現在還隻是才進號子,這口牢飯,我吃定了。
你彆高興早了。薛所長丟下一句話,就離開的審訊室。徐四斤又被獄警押回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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