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楊尊旭向他作過保證,若能婚娶姚靚花,就從一而終,不二色,不納妾。姚靚花的父親聽信了楊尊旭誓言式的保證,也就同意女兒嫁給他。
這會兒,楊尊旭抬頭一看,周馥已跪在地上,發線紛亂的頭差不多栽到膝蓋上去了。顯然,夫人來了,無異於捉奸捉雙。
楊尊旭自覺赤裸著身子,就裹緊被單找褲衩,卻發現褲衩掉落在依然跪著的周馥的背後,便說,靚花,原諒我吧!我喝多了,酒後亂性,情有可原,下不為例。這事千萬不要對你父親講,我認錯了,原意接受你處罰。
姚靚花又“哼”一聲,並冷笑著說,我處罰你乾嗎?她掉頭看著跪在地上一聲不吭的周馥惡恨恨地講,我要處罰這個迷你的狐狸精。
你如何處罰她?
把她打入楊府水牢受刑三年。
楊尊旭哪敢反對?他不是懼怕姚靚花,而是懼怕姚靚花的父親——安豐縣縣令聞知這事問罪於他。
可憐的周馥還真的被狠心的姚靚花打入楊家私設的水牢,每日白天一雙腳泡在水牢裡,到了晚上才準許離開水牢。姚靚花這樣做,不單是懲罰與楊尊旭做了那種齷齪事的周馥,還是為了震懾一幫丫環,主要是讓她們看看,隻要哪個丫環敢與她男人偷情,就是死丫頭周馥的下場。
其實姚靚花哪裡清楚?她男人楊尊旭根本不可能與那幫丫環中的任何一位發生那種事,因為她們的長相不好,顏值太低,老爺雖然好色,但是很挑剔,一個都看不上。
坐三年水牢出來,周馥不滿20歲,也算是青春年華,可她憔悴了不少,看上去比實際年齡大得多,以前那張吹彈得破的粉嫩臉蛋變得毫無血色,蒼白得如一張沒有光澤的紙。
更不幸的是她由於在水牢裡泡了三年,一雙腿患上了嚴重的風濕病,尤其是陰雨天,酸痛異常,備受煎熬,生不如死。恰在這個時候,還被逐出楊府。她無家可歸,原因是家裡窮,父親積勞成疾,早年就病逝了,母親已改嫁他鄉。
留下周馥孤零零的一個弱女子,眼下她因患上風濕病,再也沒有哪個員外家聘她做丫頭。落到這個地步,她既恨姚靚花心狠手辣,也埋怨楊尊旭沒有救她,因為這件事,她不明不白地成了楊尊旭發泄獸欲的犧牲品。
周馥出了楊府,真可謂到了走投無路之際。她漫不經心地走過一片田野,越過山邊的土地廟,打算到前麵的湖邊跳水自儘。由於周馥一邊走一邊哭泣,這被來到土地廟的一位供水果燃香燭的女香客發現了。女香客就一路跟蹤周馥,周馥來到湖邊正跳湖之際,她一把抓周馥的後衣領,拽至身邊問道,姑娘,有什麼想不開,乾嗎跳水哦?
讓我去死,讓我去死。說得聲淚俱下的周馥要掙脫卻掙脫不開。
活著多好!你這麼尋短路死去,靈魂也不得安息,還會被陰差抓到枉死城去的受刑。女香客這麼一講,周馥不再掙紮了,卻說,阿姨,我活著沒意思,還痛苦萬分。她略略彎腰撩起一邊褲子,露出一條白皙的腿,可膝蓋下麵一圈圈的,皮膚發黑,有的部位還發生黴爛。
這是怎麼搞的?女香客問道。
我坐了三年水牢,一雙腿被水泡成這樣,每天酸痛得難受死了,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現在無家可歸。周馥很悲觀地講。
女香客問原因,她三緘其口,覺得若是講出自己不幸的經曆還會牽扯出自己的醜事兒,所以乾脆不講。女香客也就不問了,抬手指著山邊的土地廟說,你去拜土地神,我教你念安土地真言,有空就念,誠心地念,再在土地廟或在他處多做義工,你這雙發病的腿就會不藥而愈。
是真的嗎?周馥擦一把眼淚問。
當然是真的,你跟我走。女香客攜她走向山邊的土地廟。這其實是一間不大的磚瓦房,裡麵供了一尊泥塑土地。香爐大,插在上麵的一炷炷香燭,還燃著火苗、嫋著青煙;供品多,有蘋果、梨子、香蕉等水果;還有一袋袋大米、麥子、玉米等五穀雜糧。
這座土地廟卻比一般村落修建的土地廟要大,而且土地廟後麵還有一排瓦屋,也就是供香客落腳或住宿生活的客房和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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