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朝坐在聽眾席的劉七他們望了望,忽然想起王五的一個建議,便亮開嗓門說,法官,我建議這樣。
這時,法官、陪審員和所有聽眾都現出洗耳恭聽狀,認真聽原告王強大講,既然現在我找不到那張欠條了,我建議由法院出麵請一個鑒寶師來鑒定一下,那塊觀世音菩薩玉佩到底能值多少錢?
這個主意好,我讚成。被告錢百萬站起來說,由鑒寶師來鑒定,如果鑒寶師鑒定這塊觀世音菩薩玉佩不止值8000元,就把我付了的1000元錢扣下來,多餘的我再支付。不過,法庭必須判決以前我打給原告王強大的那張欠條作廢。原告王強大表態,我沒有意見。
當時,法官宣布休庭。
下午,這座城市最具權威的鑒寶師對那塊玉佩進行鑒定,結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其價值不超過或等於800元。這就是說,王強大已獲1000元錢,還要拿出200元退給錢百萬。再次開庭時,法官把這個意思強調了一遍。坐在原告席上的王強大耷拉著腦袋一言不發。
旁聽席上的劉七等牌友都向王五投去責怨的眼神,分明在說,王五,看你出的餿主意,不但未讓王強大進財,還讓他蝕財。
王五意會到了,未料自己好心辦成壞事,他不認輸,輕輕地說,其實叫鑒寶師來鑒定,也是極公平的。
在法庭上,法官重申:通過鑒寶師對那塊玉佩鑒定,其價值800元,現判決如下:
一、鑒於錢百萬已付給王強大1000元,多付的200元應由王強大退還錢百萬;
二、這次訴訟發生的費用一律由原告支付。
說到這裡,法官問原、被告雙方有沒有相左的意見。原告王強大站起來說,我虧了哦!當鋪裡還發生了火患。
法官對他說,你當鋪裡發生火患與本案無關,也與被告無關,不扯那個事。
錢百萬見王強大長長地歎口氣,臉上青一陣,白一陣,知道他內心十分難受,便當庭表態,我錢百萬不缺那200元錢,法庭判決他退付200元錢給我,我不要,隻要他今後不再找麻煩就夠了。
王強大向錢百萬瞅了一眼,那既不是感激,也不是憤怒,一副頹唐的樣子,當然他到底還是虧,這次訴訟發生的費用他必須支付。此時法官宣布,這起民事訴訟案就此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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