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的故事說到這裡的時候。
現場除了主審法官李剛之外,所有人的眼眶都已經發紅了。
有些淚點比較低的,手裡早就已經拿著紙巾在擦了。
“然而,妹妹根本不知道的是,她這八年來的努力,全都是白費功夫。”
“因為,這一切,都是一個局,一位大人物為了保護真正的凶手,所布下的局。”
“甚至連辦案的警方、提起公訴的檢方、審判的法官。”
“全都受到了這位大人物的請托,變成了一丘之貉。”
金勝話音剛落,庭審現場直接“嘩”的一片。
沒有人的心裡能平靜。
因為這個話,實在是太炸裂了。
要是弄不好,金勝這位申訴方律師,指不定得進去踩縫紉機。
這是在法庭上,任何說出的話都有可能會成為證據,更何況是這樣嚴重的指控。
矛頭直指“公檢法”三家。
“啪啪啪”
“肅靜”
主審法官李剛,也是連續敲了好幾下的錘子。
不能再讓這個小律師繼續說下去了。
雖然自己在八年前事情搞定後,就已經反複確認了好幾遍細節,但眼下心裡卻有點慌亂的感覺。
太邪門了。
“申訴方律師,你要清楚,你剛才的言論,如果沒有確切的證據支持,就已經涉及了誹謗罪。
“並且情節相當的嚴重,有極大的可能會負刑事責任。”
李剛的話雖然說的很嚴厲,但在金勝的眼裡看來,不過是色厲內荏而已。
“法官閣下,我當然有證據。”
金勝說完後,也沒等李剛有所反應,直接就掏出了資料,開始說了起來。
“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我們可以清晰的了解到,因為在凶手作案使用的凶器上,提取到了指紋。”
“並且通過比對,這才認定了我的當事人就是凶手。”
“包括後來法院在審理這個案件的時候,正是基於這一點,才做出的判罰決定。”
“這從一審的判決上就能清晰的看到這一點。”
“接下來,我們看一下兩張圖片。”
“第一張,是當晚在案發現場,警方當場采集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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