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是未滿18周歲的情況下才有可能。
就算取得了楊燕的諒解,那麼溫小柔呢?
溫家條件這麼好,會為了這麼點錢,放棄追究喬麗欣幾人的責任嗎?
不現實。
“他們除了讓你簽諒解書之外,有沒有說其它什麼話?”
金勝信息發過去之後,楊燕很快就回了過來,應該是等在那邊。
“上來就是一個勁的道歉,說是他們作為父母,壓根不知道這一件事,否則早就製止喬麗欣了。”
“另外還有,他們提出了給我補償30萬的精神損失費。”
看著這兩條消息內容,金勝心裡一動。
這一件案子,是刑事案件,會由檢察署提起公訴的。
理論上,喬麗欣的父母作為被告人家屬,是不能跟原告或者原告證人私下直接接觸的。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除非是那種影響力巨大的,否則這一條基本上成了擺設。
卻很可能會被有心人利用這一點。
“你父母是一個什麼樣的態度?”
金勝得先了解一下楊燕家長的想法是什麼。
楊燕作為一個學生,不完全責任能力人,一切還是得看監護人的意思。
“他們一開始知道這個事情後,很憤怒,我爸還要去學校討一個說法,最後被我媽給拉住了。”
“今天喬麗欣的父母是在一個律師的陪同下過來的,我爸媽讓我自己做決定,他們說不管怎麼樣,都會支持我。”
“我現在也很矛盾,所以就想先問問看。”
這楊燕的父母倒是很開明啊!
不過這天下,哪有不愛自己孩子的父母。
(乖彆跟我強了,真有那種父母,那還是人嗎?)
金勝也在心裡大致盤算了一下,喬麗欣幾人大概率的一個量刑情況。
法院能支持的刑期,幾個從犯應該是3年左右,喬麗欣差不多5年左右。
隻會多、不會少。
至於緩刑,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法官敢枉法裁判。
“楊同學,冒昧的問一下,你家裡的經濟條件怎麼樣?”
金勝的話或許把楊燕給搞得有點懵,好一會才回話。
“額”
“我爸媽隻是普通的工薪族,雖然是本地人,但是條件隻能算一般吧!”
“金律師,你的意思,是不是想讓我簽了協議,把錢拿到。”
看到楊燕的兩條信息,金勝有點小驚訝,這小朋友的腦子轉的很快啊!
不過還是需要跟她先解釋兩句。
免得小朋友會誤會。
“其實你簽不簽,對於喬麗欣這幫人來說,意義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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