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嘴角微微的一翹,開口說道:“正如一開始,公訴人所說的,我的當事人,是一個服役過5年的退伍軍人。”
“他接受過最嚴格的軍事訓練。”
“那麼我想請問,隻是製服一個身材瘦弱的小偷,為什麼會失手呢?”
“總不可能是太久沒有訓練,技能生疏了吧?”
“公訴方,你能不能告訴我原因呢?”
東方明皺了一下眉頭,沒有回答。
因為他搞不清楚金勝這個話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這就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看到這一幕後,金勝乾脆就不用對方幫忙捧哏了。
“我們申請了法庭的調查令,調取了嚴勇生前的醫保以及醫療記錄。”
“法官閣下,這兩份報告,我們在調取的當天,就已經同步提交給了法院。”
“上麵,清楚的記錄了一個信息。”
“那就是嚴勇從小就患有癲癇的症狀。”
“而在事發當天下午,嚴勇剛好買了一個處方藥,氯硝西泮。”
“這是用來治療癲癇的藥。”
“但是吃了這種藥之後,在一定的情況下,比如情緒激動、受到強烈的驚嚇之類的。”
“就會造成呼吸困難,從而在眼部出現類似於機械性窒息死亡的特征,瘀點性出血。”
“那麼請問公訴方,你們都沒有屍檢報告,怎麼就能確定,嚴勇不是死於他自己本身的病情。”
“亦或是死於藥物的作用下。”
“難道光憑一份死亡鑒定意見報告。”
金勝的這個疑點一拋出,彆說東方明了,就連主審法官都連忙開始對著手中的資料找了起來。
不過顯然很可惜,隻能在二審的庭審記錄中,找到一條注釋。
由於死者家屬強烈反對解剖,警方隻能尊重了對方的意見。
東方明不是沒有看到過這一點,但二審已經打過了,以為不會有問題了。
沒想到,金勝又會重新拿出來,還配上了嚴勇的醫療記錄,這就有點難搞了。
可是屍體早都已經被火化了,還怎麼去確定死因是不是白億榮造成的。
這不是難為我“胖虎”嗎?
“防衛過當”是建立在嚴勇是死於白億榮的行為上,但是金勝目前找出了死因的疑點。
一旦公訴方沒有證據來反駁,那麼疑點的利益歸於被告
“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