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浪口中的死胡同,就是他之前對版權的理解出現的偏差。
那時候的陳浪總覺得,一個全新的發明,隻要被有權有勢的人盯上,普通人就保不住,要麼看著對方用自己發明的東西掙錢,要麼含淚把配方交出去。
這也是之前黴豆腐的配方被閆孝國盯上,給陳浪留下來的心理陰影。
但得知有人想要通過s謝清歡來掙錢,陳浪才意識到,自己所擔憂的那些東西,是可以通過官府來解決的。
創造者完全沒有必要把這份壓力放在自己身上,直接轉移給官府就行了。
拿曲律來舉例,陳浪交給衙門一筆錢,就可以給自己寫的曲上個保險,將來任何人未經過授權,私自唱曲牟利,直接去找衙門就行,沒必要自己出麵。
衙門收了原創者的錢,必然會替原創者出頭,阻止這個行為。
同時衙門還可以通過罰款,獲得一筆額外的收入,相當於裡外裡賺兩份,何樂不為呢?
除此之外,這條律法還可以讓那些身懷絕技的人,安心的把自己的絕技傳授出來,減少教會徒弟餓死師傅的情況發生,畢竟這項絕技的版權,一直在師傅手裡,徒弟就算學會了,想要運用也得給師傅錢才行。
全新的條例,可以有效的促進技術的流通,讓市場變得更加活躍。
更重要的是,製定這個條例,還可以解決衙門的冗官問題。
大燕朝的冗官問題比較嚴重,衙門內存在很多“吃空餉”的官員。
而版權部門是一個全新的部門,可以把這些吃空餉的官員都安排進去,讓他們有活乾。
當然,條例也並非全是優點,也有很多漏洞跟需要改進的地方。
但怎麼說呢,第一步如果都跨不出去,後麵的問題就全是鏡花水月。
常安民在聽完陳浪的建議後,果斷決定要推行這些條例。
他的政治抱負以及皇帝讓他來臨水的安排,都促使他必須要這麼做。
在這一段小插曲後,花魁大賽繼續進行。
誠然旗袍跟新曲的衝擊力很大,但龐秋燕還是沒能獲得花魁。
花魁最終歸屬了綺夢。
馬家費了這麼大力氣,是不可能讓花魁的頭銜旁落的。
而龐秋燕對這個結果也很滿意。
自己既出了風頭,得了麵子,又沒有得到那個該死的花魁,贏麻了有沒有!
之後的花魁答謝宴,陳浪就沒有參加了,抱著已經昏昏欲睡的女兒,牽著媳婦的手回家去。
離場的時候,見到了滿麵紅光的徐夢茹,跟她小聲說了幾句。
徐夢茹看了一眼李秀芝,深以為然的點頭,道:“陳公子放心,我一定把旗袍的叉開得很高。”
陳浪道:“不僅開叉要高,這個地方要鏤空……就是露出來會更好看。”
徐夢茹臉色哼了一聲,轉身就走。
陳浪撓頭,咋生氣了呢?自己也沒說錯啥啊。
哦,還真說錯了。
胸口鏤空,就是要漏溝。
這玩意,徐夢茹沒有啊。
……
花魁大賽雖然結束了,但臨水縣卻依舊很熱鬨。
尤其是縣衙門口,每天都排著長隊。
他們都是來衙門登記版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