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發展至此,就開始變得糾纏複雜起來了。
首先,項正林一口咬定,說從外表判斷,沈涼和司小空肯定是乞丐,在身份是乞丐的基礎上,偷馬,甚至是殺人越貨,罪無可恕。
可現在問題來了。
如果認定二人是乞丐身份,那就得像沈涼說的那樣,不可能倆人連吃飯都成問題了,還要扛著一把光看都知道無比沉重的巨劍沿街乞討。
況且能提得起這種分量的巨劍,那還能是普通人嗎?
肯定得是武修啊!
一個武修,乃至於兩個武修,哪怕是光憑這股子力氣去扛米袋子,也不至於淪落到沿街乞討吧?
倘若以上種種成立。
那麼項正林又說,他口中所謂的相約來淮城一聚,並且認定這馬車歸其朋友所有的說法,就相應的站不住腳了。
因為你朋友不是武修,出門在外,怎麼可能弄這麼一把巨劍放在馬車上隨行,即便是帶一把劍自保,那也該量力而行,帶一把正常的三尺青鋒啊!
當然,你要非得說,沈涼和司小空倆乞丐,是先不知道謀害了誰,搶走了這把劍,打算拿著去賣錢,結果還沒來得及把劍賣出去,就又乾了一檔子殺人越貨的買賣,也不是沒有可能。
但這麼矯情下去,沈涼和司小空同樣可以選擇各執一詞,就咬死了說劍是他們的,馬車也是他們的,車裡存放的一切物品,都是他們的。
你又如何證明沈涼和司小空所言非實?
繞來繞去,事情就又重歸起點了。
證據。
唯有證據,才能證明雙方誰才是吐露真相的一方。
可搜集證據,是需要時間的,項正林能陪著沈涼和司小空一起,先去城判府接受臨時關押,等一切水落石出了,再聲張自身主見麼?
彆說是找真相得用時間,它就是偽造真相,也得用時間啊!
那這中間耽誤的工夫,項正林玩點啥不好?
而且一旦這件事傳進他爹耳朵裡,他免不了又得挨一頓數落。
煩!
“少爺,沒準這小子是裝的,估計拿劍唬人呢。”
適時,一名自詡聰明的護院,來到項正林耳畔竊竊私語了一句。
項正林聞言眼珠一轉,是啊,這把劍有多重,那不是沈涼想怎麼說怎麼說?至於能輕易壓碎石板,也不是非得幾百斤重才能做到,一二百斤,這麼往地上一杵,照樣能壓碎石板。
隻要印證了這把劍普通人也能拿的起來,平白無故撒謊的沈涼,自然也就該疑點更重了。
於是項正林衝護院點點頭,這護院會意,立馬擼起袖子,招呼另外一名護院一起上前。
“你說這劍普通人提不動就提不動了?我偏不信!要想自證,就得讓我倆試試再說!”
沈涼一臉無所謂的聳聳肩。
“你們四個人一起試都行,隻要你們能把劍提著離開地麵,哪怕隻有一寸,我都答應立馬陪城衛大人回城判府接受審查。”
得到沈涼的首肯,周城衛等人又沒阻攔,於是這兩名護院就走上前,將袖子擼下來覆蓋在手上,免得被劍身劃傷,然後倆人擺好姿勢,合力上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