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間裡,梅謙打電話要了幾道下酒菜,接著兩人就開始喝上了。
服務員端菜過來時,桌上已經空了個酒瓶。
而酒過三巡後,梅謙僅是麵色微紅,寧馳卻大舌頭了。
“就這些吧……”將瓶中最後的一點底子全部倒在兩個杯中,梅謙才道:“住在船上,喝多了也難受。”說完,便一口將杯中酒一飲而儘。
之後的殘局自是不用收拾,兩人便各回各的房間,狀似安心睡下了。
等到半夜,感受到顛簸,梅謙便起了床,拎著厚外套開了門。
聽到隔壁的鼾聲,他才放心。
是的,按酒量來說,梅謙是不如寧馳的,但誰讓他有係統倉庫呢?
雖說現在大點的東西都進不去,放些酒水還是可以的。
梅謙一直認為,喝酒就是喝酒,追求的就是暢飲的感覺,從來都懶得作弊。
但今天不同,他要保證自己清醒的情況下,讓寧馳這個跟屁蟲睡熟。
當然也不能讓對方喝得太多,他可不想分出精力照顧個男性醉鬼。
目前的程度才是正好。
梅謙穿好外套,嘴裡叼根煙就出了套房。
對著走廊上充當門神的幾個保鏢冷冷一笑,便乘電梯去了最下層的甲板。
外麵正如他預料中的那樣,海麵上起了風,掀起的海水衝打著船身,四外都是浪呼嘯的聲音,徹底消弭了俱樂部的音樂和狂歡的呐喊。
梅謙仗著穿的暖和,就在海風中,到了他早就踩好點的護欄之前。
是的,他清楚淩晨會起風,並非能掐會算,隻是會看天氣預報罷了。
上船兩天兩夜,出於謹慎,這段時間,他並沒有急著將倉庫中的屍體拋出去,就為了等待這個機會。
此時,除了甲板上的氣氛燈,外麵一團漆黑。
這裡是監控視角,眼下更沒有旁人,可謂夜黑風高,正是殺人後拋屍的好時辰。
但梅謙並沒有馬上將倉庫中的屍體扔出去,而是留意四周,確定周圍真的沒有人後,才將雙手伸出護欄之外,儘量放低身段,然後他左手便出現了一句姿勢極為詭異的屍體,另一隻手則多了把出鞘的唐刀。
刀光一閃,一隻斷手伴著飛濺的獻血就落進海裡。
最後手上的刀在一瞬間消失,接著便是拎著流血的屍體耐心等待了。
什麼?為什麼不直接將屍體拋到海裡?
一看就沒拋過屍。
像影視劇中那樣直接拋屍的,好像生怕彆人發現不了似的。不是傻子,就是第一次殺人,手忙腳亂沒了章法。
這條航路上來往船隻頗多,直接拋屍,搞不好會被人打撈上來報警。
梅謙坐這條船並不是秘密,到時豈不是露餡?就算能一推二五六,也是個麻煩。
稍微保險點的是將屍體綁上重物,或者直接灌進水泥桶裡,但這也不能徹底保證毀屍滅跡,會不會在若乾年後被人發現,完全看天意。
先不說梅謙現在沒有條件搞這些動作,就算有條件,他也不願費勁折騰,否也也不必登上這艘郵輪了。
現在他就在等一群可愛的小動物到來,替他解決麻煩。
果然,沒過多久,仗著良好的夜市能力,他清楚看到船舷下麵遊蕩的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