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難的挪出被窩,看著自己一身的痕跡,忍不住眼角抽了抽。
他真覺得斐言之昨天晚上是吃了什麼不對勁兒的藥,把他翻過來覆過去跟攤煎餅一樣攤了一遍又一遍。
豈可修。
他不要臉嗎?
都已經養小三的人了怎麼還這麼生猛,差點把他疊散架。他真不是他可以隨意彎折的玩具啊。
默默吐槽了一波,方輕風在大床上緩了好一會兒才動彈。
這個他有經驗,隻是還是忍不住臉黑。
怎麼感覺越來越猛了?難不成這家夥天天在公司睡大覺白天養精蓄銳就為了……
艸,想什麼呢。
活動活動了手腳方輕風慢吞吞的下床,踩著擺在床邊的毛茸茸拖鞋進了洗漱間,落地鏡裡展現出的身影讓方輕風沉默了又沉默。
太過分了。
一開始他隻知道手臂和手腕還有小腿遭了秧,現在才發現,是整個人!都帶著豔色。
他自己看著都覺得有傷風化。
方輕風腦子裡亂七八糟的也不知道在想什麼,跟樹懶一樣慢吞吞的反應著。
他們住的彆墅還是一開始的婚房,因為斐言之太忙沒空,是方輕風看著改造裝修的,所以臥室隔壁是打通的,連門都不用出就是洗漱間,不過也隻能洗漱。
而落地鏡,是他為了討好斐言之裝的。
隻是這個洗漱間斐言之也不怎麼用,隻有偶爾才會,就算是用也是他倒黴的被壓在鏡子上兩個人一起用。
通常情況下都是方輕風在用。
比如現在這種情況,基本半殘血,斐言之一大早就上班去了,家裡沒人。
歎了口氣,方輕風忍不住唾棄自己。
怎麼這麼不堅定。
一遍又一遍啊,最後連一二三都不知道了。
不行。
還是得離婚。
不離婚他整天都想著肉包子打狗。
關鍵是那條狗他還有小三了,孩子都有了。
方輕風想想都覺得心梗。
花了三十分鐘洗漱完成,終於覺得好了不少,方輕風才慢慢踩著拖鞋乘著電梯到了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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