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問:“什麼問題?”
大爺說上星期有個像這樣的雨天,林家兩口子拖著個蛇皮口袋出門,說是丟垃圾。1907的女租客沒一會兒也出去了,林家兩口子回來時跟大爺打了招呼,可一直沒見那女人回來,直到早上六點天剛蒙蒙亮的時候,那女人渾身濕透的回來了。
歐陽失望道:“那有什麼奇怪的?人家出門辦事早上回來不是很正常嗎?”
可大爺接下來的話就讓兩人震驚了。
他說:那女人回來時,手上多了個行李箱,而且輪子都是紅泥。
大爺清楚記得她出門時穿了件黑色雨衣,可是當她再回來時,那件雨衣沒了,從頭到腳都濕淋淋的。
大爺問她怎麼淋成這樣,她隻淡淡說了句:“把雨衣借給朋友穿了。”
可是她住了半年,大爺從沒見過她的任何朋友,而她每日也是宅在家裡,有時候大爺跟物業去收費,進門一看,那屋子裡窗簾拉得密不透風,整個房間黑漆漆的,還散發著一股怪異的黴味。
“我懷疑她殺了人,把屍體用行李箱運回來了。”大爺直截了當的說。
李為:“您還記得那是哪天嗎?”
大爺想了想,搖了頭:“日子記不住了,不過上星期隻有那天下過雨,查查天氣應該查得到。”
邊說著歐陽就用手機查了近期的天氣資訊,在查到那個日期後不由得倒抽了一口涼氣。
5月10日,淩晨兩點半到早上六點有特大暴雨。
而溫思媛說的目擊時間正好在這個範圍內,隻是她沒說在那之後她也出門了,至於去了哪裡,乾了什麼,隻有她自己知道。
李為:“那您有沒有看到林子斌和梁靜上了一輛黑色轎車?”
大爺想了一會兒,
“好像有,不過外麵雨下的太大,又隔著玻璃門,隻能看到外麵閃了一下車燈,沒看清是什麼車。”
歐陽:“現在至少能確定溫小姐的目擊證言可信,那天夜裡梁靜和誰確實拖著東西外出,而袋子裡很可能就是林子斌的屍體!”
這麼說,林子斌早在一周以前就已經死了,而那個假扮林子斌和梁靜演戲的人,貌似除了第二嫌疑人王大寶再沒有其他可能。
可還是同一個問題,缺乏證據。
雖然已經有了兩名目擊證人能證明10號那天晚上嫌疑人出過門,可是監控已經覆蓋,沒有物證,更沒證據證明他們就是出門拋屍。
至於大爺提到的1907女租客,她的行為的確古怪,可是她一沒有作案動機,二與作案工具無關,三沒有作案時間,所以基本能判斷她與林子斌的死無關。
從樓裡出來,兩人決定去局裡看看梁靜和王大寶。可是剛坐上車就看到路邊有兩人在吵架,看上去是一男一女,吵得特彆凶,那男的還扇了女人一嘴巴。
李為無語地按了按喇叭,那男的連頭都沒回就上車跑了。
這時兩人發現,他開的就是一輛黑色轎車。
李為連忙開車追上去,深夜的大街上沒什麼車輛行人,兩車在大雨裡馳騁追逐,終於在一個紅綠燈路口把黑車截停。
可車上的男人竟然連車也不要了,像老鼠見了貓似的拉開車門就往小路跑。
李為和歐陽奮力去追,眼看就要讓他逃脫,歐陽一書包砸了上去,剛好絆到了男人的腳,那人一個踉蹌摔了個狗搶屎。
“你跑什麼!”李為把男人拖到樹底下。
被甩得暈車又劇烈運動的歐陽沒忍住,蹲在馬路牙子上“哇”的一口吐了出來。
“你們不追我能跑嗎!”
“彆他媽廢話!我是警察,跟我走一趟。”李為亮出警員證,反扣住男人的手往回走。
“死了沒有?”路過歐陽時,李為態度惡劣地踢了他一腳。
歐陽搖了搖頭,從書包裡拿出一盒摔得稀巴爛的飯:“我還好,隻是你的飯吃不成了。”
李為頓了頓,
“滾。”
回到警局連夜審問。
那男人名叫孫偉,開黑車的,被兩人看到時因為繞路被乘客拒不付款,所以一氣之下打了人。之所以要跑,是怕路人多管閒事,拍視頻發到網上。
歐陽給孫偉遞了根煙,笑道:“開黑車也不是什麼大事,你一跑反而覺得有鬼,我看你印堂發黑,又這麼晚了還出來跑活兒,家裡出事了?”
孫偉點了火,吸了幾口,麵容無比憔悴。
抽了半天煙,孫偉忽然說了一句:“老總,如果俺舉報案情能不能就彆扣俺車了?俺家裡實在不容易,婆娘娃娃都指著俺呢……”
李為:“那你得先說。”
孫偉想了想,把煙頭掐滅,一說話就開幕雷擊。
他說:“警官,俺看見殺人了。”
李為和歐陽對視了一眼,
“你繼續說。”
孫偉緊張地咽了咽口水,嘴唇哆嗦:“上個星期吧,俺遇到一對夫妻,他們讓俺淩晨四點左右到錦繡小區門口接他們。到了地方後,他們讓俺開後備箱,把一個大口袋搬上了車,俺問那是甚,他們說是不要的床單被褥。因為增加重量很費油,俺說要加錢,他們連價都不問哈就答應了,還說之後再給俺兩百。”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