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為告訴幾人,這是何芳交給他的,是她掙紮的時候從歹徒手上活生生掰下來的。
鬼魂是不會留下物證的,既然有物證,那裝神弄鬼的人就跑不掉了。
趙西安疑惑撓頭:“可她不是有不在場證明嗎?還有人作證。”
李為:“他們隻能證明在圖書館和複印室看到過唐娟,並不能證明她一直都在。”
歐曼恍然大悟:“對對對!她總不能一整天坐在那兒不吃不喝不上廁所!隻要她有離開的時候,她就有機會趕回去殺人!”
意識到唐娟的不在場證明並非穩如泰山,可李為臉上並沒有輕鬆多少。
“還是同樣的問題,作案動機。”
“我想起來一個人。”歐陽看向趙西安,
“也許他能告訴我們答案。”
李為秒懂,了然一笑:“走吧,去捉鬼。”
“我倒要看看是什麼東西在裝神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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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後,唐娟以一級謀害罪和故意傷害罪兩項指控被傳喚至頤江市刑偵科。
坐上鐵椅、鐵銬桌,唐娟麵無表情,像個沒有生命的人偶。
詢問之前,李為看了眼她的手。
十根手指頭修剪整齊,乾乾淨淨,並沒有做美甲,可是右手的中指好像受了傷,指甲蓋裡有瘀血,指甲縫也紅紅的,顯然是新傷。
在她舍友們的口中,她可是一位十足的美甲愛好者,甚至答辯時都還戴著。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讓她半夜三更不得不把保養那麼久的指甲剪掉?把心愛的美甲也卸得乾乾淨淨?
答案顯而易見。
李為:“幾個小時前,和你同住在408宿舍的何芳遭到襲擊,現在正在醫院搶救。作為她唯一的舍友,我們有理由懷疑你。”
唐娟看上去很冷靜,不答反問:“我為什麼要傷害她?傷害她對我有什麼好處嗎?宿舍裡隻有我和她住,她出了事警察肯定第一時間就想到我,你看,果不其然吧,我就算真要動手也不會傻到在宿舍裡動手。”
李為冷笑:“也許這就是你的理由。”
唐娟還是堅持:“動機呢?我和何芳無冤無仇,她還是跟我在一起住了四年的好朋友,我瘋了呀我去害她?”
“你沒瘋,你很清醒,也很聰明,也許整個宿舍最聰明的不是韓曉婷,也不是趙小玲,而是你。”
李為停住,審訊室裡安靜得可怕,唐娟的心理防線動搖了。
她在思考,警察為什麼要說這種話?
李為繼續說道:“你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並且會不擇手段去實現。你當然知道何芳一旦出事你肯定脫不了乾係,可是你不得不這麼做。至於你是為什麼非要冒險對何芳動手,我暫時還不知道,不過我遲早會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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