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陳國富一眼:
“你是陳國富是吧,現在通知你,這些物資已經判給淩淑芬女士,這些是她的財產了。”
說完,警衛哥不理陳國富的阻攔,把這些物資搬到祝盟的車上去。
陳國富聽得一頭霧水。
這些物資判給淩淑芬了?
啥個情況?
淩淑芬是誰?
陳國富拍著腦門思索。
哦,是他家那個黃臉婆。
剛剛那個外勤隊說的什麼玩意,這些物資憑啥判給那黃臉婆,這是他們夫妻共同資產,他是一家之主,那這就是他的資產,憑啥給她一個人。
他找個小三而已,他又沒犯罪。
他隻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而已,這有什麼大不了的。
瑪德,這死老婆子咋淨作妖。
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敢跟他鬨分家?
一看就是欠收拾。
想到這裡,陳國富扭頭,怒氣衝衝去找淩淑芬,他今天就要一振夫綱,讓賤婆娘知道啥叫天高地厚。
然而當他氣勢洶洶地走到跟前,立即喜提一張熱乎滾燙的離婚證書。
陳國富看著這個小紅本,所有怒斥堵在嗓子眼,如一隻亂飛亂撲騰的蒼蠅。
讓他既張不開嘴,又無法下咽。
“這,這是啥意思?”
陳國富難以理解。
這是他跟淩淑芬的離婚證。
問題是——
“我啥時候跟你離婚了,你上哪整個這玩意糊弄人。”
圍觀群眾吃著這個瓜,也很驚奇。
“是呢,現在民政局辦事效率這麼高啦?夫妻離婚都不需要30天冷靜期了?”
“嗨,要我說,這效率高就是好。不然等30天冷靜期過去,家裡的物資都讓狗男人吃乾喝淨,禍禍光了,那還離個屁。”
“嘶————”
現在的豪門闊太,講話都這個風格了?
這話細一聽,話糙理不糙,沒毛病。
“我剛可就在旁邊看著呢,陳太前腳提離婚,那姓祝的年輕姑娘,後腳就把她離婚證辦下來了。那會他們人可還在201參加拍賣會。”
“謔,那豈不是一個電話就把事給辦了?她有這麼大能量,說話這麼好使!?”
“那你看看,這事兒,牽扯到民政局,民政局現在被劃分到人事部。倆人離婚宣判,這屬於法院的活。她想短時間內把這離婚的事辦下來,涉及到兩大部門。你說說,這姓祝的姑娘,人脈有多廣,關係有多硬!”
“更何況,我那會還看到行動部長主動跟她打招呼來著,剛才那行動部隊員不還管她叫姐,說明人家在行動部關係很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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