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誌斌回答:“我隻是想拿回我的東西,他前不久捐獻的那把劍也是我奶奶留下的。”
“指不定家裡還偷藏著我的東西呢。”
警員緊追不舍,問道:“老人有遺囑說留給你嗎?”
岑誌斌此時開始有些支支吾吾,說不清楚,明顯底氣不足。
警員毫不留情地說道:“那你這就是搶劫。”
岑誌斌急忙辯解:“怎麼能是搶劫,老人死了東西沒分,我也應該有一部分。”
警員反問:“那你怎麼證明這東西是老人留下的,而不是受害人自己的東西?”
岑誌斌惱羞成怒,大聲說道:“他?一個孤兒一窮二白,這不是奶奶給的是誰給的?”
“那他能證明嗎?證明那些東西是他,而不是奶奶的?”
“奶奶又沒有立遺囑,那這些就得按照法定繼承來分配,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怎麼著也輪不到紀由這個八百米開外的人。”
紀由真的很想再揍一次這原身的奇葩親戚,主要是這無賴還懂點法,這是最討人厭的。
警員不跟他廢話直接將材料寫完上交,“這些話留著去監獄裡說吧。”
岑誌斌見他們轉身氣惱大喊:“我要告你們,你們狼狽為奸。”
警員頭也不回的起身帶著紀由離開。
而紀由即將踏出門口時轉頭定定的看了岑誌斌一眼。
岑誌斌看到到紀由陰鷙的眼神,膽寒到聲音轉小直至聽不見。
紀由坐上警車返回,一時間竟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個棘手的事情。
說祖傳的有人搶,可若說是自己的,又實在解釋不清其來曆。
紀由心一狠,真想全都給他們弄死。
他是好人,但也不是可以隨意揉搓的爛好人。
案子一經錄入係統,立刻有相關人員看到並上報。
文物局在第一時間就收到了紀由捐獻的文物可能存在爭議的消息。
局長孫崇海此時已經帶著文物前往京城,副局長楊洪瑞則急忙谘詢律師尋求解決辦法。
律師在仔細看完資料後,語氣嚴肅道:“這個沒辦法,如果打官司的話確實輪不到紀由繼承。”
“如果文物主人能夠拿出所有權的證據,隻要他想,就可以請求法院判決博物館返還文物。”
“現在隻有兩個辦法,一是紀由能拿出購買憑證,證明是自己所有。”
律師頓了頓,聲音小到幾乎聽不清,“第二個方法就是讓他放棄繼承或者沒有機會……”
楊洪瑞低頭,如果不是特殊情況,他們儘量不會采取極端手段。
要是能像紀由那樣明事理識大體該多好?
雙方迂回慢慢處好關係,他們護著捐獻人安安穩穩地度過一生。
可為什麼總有人要做一些不聰明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