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馬森隻說了大概,可劉世曾奏疏裡確實說的明白,勳戚傅派五世田溢百頃以上者,成國公朱希忠田千三百餘頃,定國公徐文璧、英國公張溶、惠安伯張元善田各五百餘頃,泰寧侯陳良弼、錦衣衛指揮李光先等各百數十頃。
戚畹受賜太濫者,駙馬李和田二千八百餘頃,許從誠一千五百餘頃,錦衣衛指揮謝守樸、林薦、張澍、陳書文、龍邵輔,千戶夏時際等田各千數百頃以上。
這些,都隻是占田較多的,至於其他勳貴的田地,大多也超百頃。
戚畹,其實就是外戚,因女嫁入皇家而受到皇帝封賞,也得到大量莊田賞賜。
莊田,其實就是明朝土地兼並最常見、最公開的方式。
明代莊田,是由皇帝根據不同身份和品級高低欽定和賜給的。
有屬於皇帝占有的皇莊,屬於後妃和尚未到封地就藩的藩親王占有的宮莊,屬於己出官就藩的藩親王及公主占有的王莊,屬於外戚、勳臣、宦官占有的田莊,屬於寺院占有的田莊。
這些莊田都享有免租、免役等封建特權,最初由官府代管,按照每畝納籽粒征銀3分的定例,由州、縣向莊田農戶收取,然後這些莊田占有者去州縣領取。
後來親王、勳貴們甩開了州縣官府,自己派人經營管理和收取租銀。
由於他們所占莊田少的也有百頃,多者達幾萬頃,因此先後都在所屬莊田設若乾田莊,分彆經營。
第(2/3)頁
第(3/3)頁
在皇莊、王莊派侍從太監擔任“承奉”,位在田莊所設莊所經營田莊各種產業,並有旗校三、五十名跟隨。
以後各類田莊逐漸采取了派家人到莊所管莊,稱為莊頭,隨帶“莊頭伴當”多人,充當打手,管理生產和收取田租。
欽賜莊田,朱元璋時就有了,他曾詔令賜給親王田千頃,以其租充當祿米。
賜公主各占莊田一所,每年能收米2500石,以充祿米。
這種欽賜莊田都被宣布為永業田,免租稅。
朱棣作燕王時,在宛平縣私建田莊,稱為王莊,用以籌集培植親軍的餉糧,即皇帝位後,改王莊為皇莊,這是明朝皇帝直接掠奪土地之始。
憲宗時,沒收太監曹吉祥之地為宮中莊地,也稱為皇莊,以後皇莊越來越多。
藩王、權貴也紛紛效尤,他們用向皇帝“請乞”、“奏求”等方式求得“欽賜”,於是就以官荒無主之地為名,無所顧忌地圈占民田。
宗室、勳貴之後也把其他方式獲得的土地掛在莊田裡,因為就可以被當做永業田,而不用向朝廷繳納租稅。
當然,這樣的結果也導致地方官府可以征繳賦役的田地越來越少,加重了百姓負擔,再最後不得不選擇賣出自己的田地,而這些田地進入權貴手中也搖身一變成為莊田,如此惡性循環。
原本在朱元璋的設想中,他賞賜的莊田其實是牧馬草場或是河灘廢地,定下這個製度是想著讓他的子孫後代,自己去開墾荒田。
這樣既能保證自己的生活,又能保證國家的田地數目增長。
但到了明朝中後期,因為宗室、勳貴名下的田地不用交稅,朱家子孫和勳貴開始瘋狂的進行土地兼並。
嘉靖時期,因為宗室人口急速膨脹,田地快速減少以及官員貪腐造成財政支出大增,國家財政出現長期,大額的虧空,幾乎耗光以前數代明朝皇帝積攢起來的老庫。
dqq
第(3/3)頁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