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作為領導人類前進的新政府,就要有魄力頂著各種壓力支持下去,就算是最後打水漂,就是知道是個無底洞也得投資,畢竟沒準下一次就成功了呢,如果做了一半放棄,而它剛好就是一條可行的路,豈不是永遠都沒法進步了。
大自然在這一方麵對所有文明都一視同仁。
就這樣,人類走走停停,實驗也繼續做著,以至於自稱實驗開始以來,天琴號的殲星炮就沒聽過,每隔一段時間就往黑暗星空中打出一發發‘強力材料鏡子’,有點放空炮的意思。
一次次的失敗沒有打倒人類,卻也沒能讓人類看到成功。
這實驗給人類的感覺就是永遠的無底洞,越做越讓人失望,於是在這種情況下,不少科學家終於忍不住對這種方法提出了質疑。
他們覺得這條路錯了,這麼做下去肯定沒有結果。
他們給出的理由也挺實在,大概是說所謂光速的問題。
眾所周知,人類其實從來沒有真正測量過光速,而我們熟知的三十萬公裡每秒的光速測量值.如果要把這個數據應用到所有物理學和天文學計算中,那就必須基於一個前提,那就是光速不變。
於是乎人類便公認了一個事實:光速不變原理。正如愛因斯坦所說的那樣,為了定義時性的有效,我們必須約定這樣一個事實,光速在各個方向上的傳播速度是一樣的。
因此從光學的角度出發,人類確實沒有真正測量過光的速度,而從電子學的角度出發,人類利用激光側麵計算出光速,測量的也並非光本身,這麼看來,人類確實沒有真正測量過光速。
所以人類對於光速的測量又陷入了一個怪圈,即若用光本身來測算光速,現實設備則無法測到的光的單向速度,而若是用激光來側麵計算,測量的主體又不是光本身,而用距離除以時間的方式算則必須默然光速不變為前提,然而光速不變本身就相對論的前提假設。
但這又和現在人類那些科學家提出的質疑有什麼關係呢?
當然是有的,這項實驗是說把‘鏡子’加速到近光速,就會得到負能量堆積在鏡麵上。
然而所謂的速度並不是絕對的速度,宇宙中就沒有絕對速度,都是相對速度。你一個鏡子是人類發射出去的,自然與人類現在的速度相對來說是光速,但對於鏡子本身而言,它其實是靜止狀態,如果它上邊的探測器以它作為參照物的話。
就算以其他物體為參照物,它的速度也不是光速,比如某個正在做環繞運動的行星。
如此一來,它就隻對人類來說是光速,所以就算有負能量,也隻是對人類來說是負能量的能量,對其他相對它靜止的物體而言它就沒有絲毫能量反應。
然而作為一個宇宙物理量,它不可能隻對人類有效,應該是放之四海皆準才是。由此得知,這種所謂把鏡子加速到光速的辦法是不可取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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