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的其他相關黨員乾部,由新平縣縣紀委查實處理。”
楊真將通告宣讀完之後,在場之人都有些愕然。
大家知道蔣宣貴會受到處罰,但萬萬沒想到張雲濤也會受到處罰。
尤其是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按照黨規規定,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也就是說,張雲濤一年內不能提拔了。
在場之人,大都以為市裡會任命張雲濤為新平縣縣委書記。
這份處分決定一出,張雲濤徹底失去了機會。
“大家有沒有意見,都提一提。”
魏尚華開口道。
“我對處分決定沒有異議。”
龍少臨第一個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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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張雲濤印象本就不好,再加上他也知道自己的好兄弟江一鳴不希望張雲濤當縣委書記。
所以,第一個站出來支持。
“我也沒有異議。”
馬奇運緊隨其後的表態。
“我沒有其他意見。”
相繼有人表態。
眼看著大家都沒有意見,羅章文知道,自己再不出聲,就真的沒有機會了。
“尚華書記,我有不同的意見。”
羅章文說道:“526上訪事件,張雲濤作為縣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應當受到處分。但黨內警告處分是不是有些重了點?”
“在文化廣場項目上,張雲濤所做的一切,都是聽從蔣宣貴這個書記的指示,他隻是執行者。至於在上訪事件中,我聽說他在教職工上訪的前一天,曾經勸說過上訪的教職工,雖然沒起到實質作用,但他畢竟有所作為了。”
“因此,我不讚成對他進行黨內警告處分。我覺得對他進行誡勉談話更合適。”
“我覺得章文市長說的也有一定道理,我們黨秉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來處理乾部違紀違法問題,應該給張雲濤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是啊,張雲濤縣長雖然有一定的責任,但責任應分主次和大小。不能讓能乾事的乾部流汗又流淚,這樣以後哪個乾部還敢做事?
有兩名常委支持羅章文的意見。
“另外,我覺得保持新平縣的政治生態穩定非常重要,如果對張雲濤進行黨內警告處分,就無法任命其為縣委書記。一旦他失去了這個機會,就要從外麵空降一名縣委書記,這勢必會造成新平縣政治局麵的不穩定。”
羅章文接著說道:“請各位常委們好好斟酌下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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