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關羽對徐晃道:“連這種事都能發生,朝廷任我為官,也屬正常。”
徐晃悶聲道:“你不用暗示,我說到做到。隻要朝廷任你為官,我必投你麾下。”
關羽笑道:“我覺得那一天為時不遠。”
“你又怎麼知道?”
“太平道徒眾聚會頻繁,公明沒有覺察麼?”
“你之前所言天下將亂,是指太平道?”
“太平道隻是個開始罷了。現在就是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時候啊!”
“危言聳聽!”
“拭目以待。”
關羽又給徐晃留下糧穀臘肉等,告辭而去。
徐晃將他們送到裡外,回到家中,徐母擔憂地問:“公明,這關君到底是做什麼的?禮下於人,必有所求。你凡事要三思,可不能行差踏錯啊!如果是要伱做惡事,這些糧穀,咱們都給他退回去,之前的想辦法補給他。”
徐晃安慰母親道:“母親勿憂,孩兒理會得。關君為人厚道,能設身處地,必不會強迫於我。至於日後,如今朝政昏暗,宦官當道,還不知時局如何發展,我一身武力,富貴榮華雖然不好說,保家護民還是可以做到的。”
對關羽若有若無的提醒還是放在了心上,立即悄悄打聽裡中信奉太平道的情況。
徐晃家屬於河東郡,楊縣,南鄉,大槐裡。郡、縣、鄉、裡,便是本朝的行政組織體係。
十裡一鄉,十鄉一縣。
縣下一般有左鄉、右鄉、東鄉、西鄉、南鄉、北鄉等,大縣下的鄉有的十幾個,甚至接近二十,有的則不到十個。
鄉下設裡。這個“裡”不是長度單位,而是“裡巷”的裡,“下裡巴人”的裡。裡也有東西南北之設,或者以姓命名,或者以佳字命名。
比如“神君”荀淑住的裡叫“西豪裡”,因為其有子八人,“並有名稱”,時人謂之“八龍”,穎陰令苑康認為五帝之一的顓頊(高陽氏)有才子八人,今荀淑亦有八子,遂改其裡為“高陽裡”。
亭並不在這套行政體係之內。亭屬於治安體係,不主民事,“十裡一亭”的裡指的是長度單位。一些特殊位置也設置亭,比如“西門亭”、“市亭”等。
第(1/3)頁
第(2/3)頁
也就是說鄉官裡正的職責是:“掌教化、主賦役、管訴訟、理百姓”。
亭長的職責是:候敵人、捕盜賊、掌治安。所以亭經常跟“亭燧”、“亭障”放在一起。亭一般設於要道之旁。
“主求捕盜賊”的亭長和“掌徼循,禁司奸盜”的鄉遊徼,並無隸屬關係,他們都屬於縣尉、郵亭掾體係。亭長有亭舍作為辦公場所,鄉遊徼雖帶著鄉字,其實辦公地點是在縣中,隻是常到鄉裡巡繳而已。
總而言之,設鄉、裡是根據人口多寡,設亭則是根據空間距離及道路疏密程度。
從光和元年(公元178年)的一張“曹仲成買地鉛券”便看清楚區分鄉裡與亭之間的關係:“光和元年十二月丙午朔十五日,平陰都鄉市南裡曹仲成,從同縣男子陳胡奴買長穀亭部馬領佰北塚田六畝,畝千五百,並直九千,錢即日畢。……時旁人賈、劉皆知券約,他如天帝律令。”
曹仲成所屬為:平陰縣(區域概念),都鄉(即縣城所屬的鄉,區域概念,空間範圍比縣城大),市南裡。上述信息就界定了曹仲成的戶籍歸屬。
而買的地,則用同縣、長穀亭部來界定。亭大多設於野外,每個亭都有自己的管轄範圍。在這個亭部管轄範圍內發生的治安案件,一般都是報告亭長進行處理。
徐晃家所在的大槐裡約莫六七十戶人家,信奉太平道的就有一二十戶。旁邊的南裡大一些,約莫百餘戶人家,太平道眾約十來戶。
大槐裡等四個裡都屬於南山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