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傑拿出匕首給宋河嚇一跳,他完全沒想到王傑會拿了把匕首來找他。
他這個後悔啊,下次讓彆人來見自己的時候,得搜下身了。
他話裡有點緊張的問道:“你要乾嘛?”
王傑隻是打開罐頭,用刀切了一大塊,對他說道:“吃嘛?。”
這句吃嘛宋河笑了:“你同意了。”
王傑說:“我同意有個屁用。我現在也沒想好怎麼出去。”
宋河攤開手說道:“你肯定能想到,這裡的環境你比我熟,你一定有辦法的。我相信你。”
王傑長歎一口氣,什麼也沒說,是啊這個時候能出去才是最重要的事,其他的都是屁。
這一個宿舍樓的人都知道,總會有彈儘糧絕的那一天,到那一天怎麼辦?吃人?吃完人之後,一樣會變成行屍走肉。
隻有想儘一切辦法逃出去才是正道的。
最差也要跑到食堂,在那總比在宿舍裡餓死強。
而且宋河給的條件非常及時,王傑一直在想,如果逃出男宿舍樓,到了食堂之後怎麼辦。
在那裡能挺多久,要是十天半個月有軍隊來救援了,也就罷了。
但要是一年半載不來人呢?那不還是個死。
所以答應宋河不是什麼壞事。
宋河也吃了一塊王傑切好的罐頭。
兩個人雖然各有各的想法,但為了活下去,兩個人基本達成了共識。
為什麼王傑不在這個時候殺了宋河搶走所有的食物呢,因為他想的是宋河能提供長久的避難所,有長長久久地希望總比現在殺了他好吧。
宋河無非知道自己手裡有點吃的,可宋河給的條件卻是未來三年活著的權利。
當然王傑依然不喜歡他,他們做不了什麼朋友。
僅僅是因為富人擁有的東西更多,給的條件也很多,所以王傑決定試一試。
同樣地宋河那邊一開始以為王傑要殺了他,搶走食物,但轉念一想就明白了。
王傑這是同意了他的條件。
王傑之所以能亮匕首也是告訴他,王傑是可以突然動手的,這裡就兩個人,如果是突襲宋河不一定能反應的過來。
王傑拿出了匕首,也就放棄了突襲性。能想到這一層不就明白了嘛。
這時王傑就問宋河:“你沒問你爸,這喪屍是什麼東西影響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