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通判雙手遞給林豐。
“這是中領軍的印信和甲胄,請林將軍查驗。”
“另外,都統大人讓我等帶了酒肉糧食布帛等物,犒賞三軍。”
陳通判湊近林豐,低聲說道。
“還有紋銀三千兩,請將軍查收。”
林豐已是各種道謝,並讓人將銀子封了好幾包。
私底下送與幾位官員。
當時搶韃子營寨時,秦大將軍口頭給林豐許了個鎮軍將軍的職位,恐怕還未報經都護府。
但是,這個中領軍算是名正言順了。
隻不過這個職位看似很高,其實要比文官差了兩級。
正四品武將,相當於正六品的文官。
想想還隻能算個大宗朝的中下級官員。
不管官職高低,林豐還是令人去弄肉菜等物。
在城堡客舍內擺上桌案,做了豐盛的酒宴,款待各位府官。
當然,說是豐盛,也不過比平時多了幾樣肉菜。
林豐在酒桌上坐了主陪的位置,城堡內除了他就數李東來官職最高。
所以讓他坐了副陪。
白靜和林巧妹是女子,在那個時代,自然不能上桌。
林豐好久沒有喝酒了,畢竟年輕氣盛些,又剛剛打了兩場勝仗。
再加上一眾官員不住聲地稱讚吹捧,一時便有些飄飄然。
敬酒的又多。
奉承阿諛之詞一頓狂轟亂炸。
恍惚中,好像回到了前世的酒局上。
一眾人喝得高興。
周同知高聲叫嚷著要行酒令。
其他官員立刻不住聲地叫好。
酒桌上文官居多,都大聲要行詩詞酒令。
彆人還不覺如何,李東來卻黑了臉。
他一個山賊出身,大字不識幾個,怎麼行詩詞酒令?
林豐卻毫不畏懼,仗著酒興,大聲叫好。
既然是周同知出題,自然是他先作詩一首。
周同知仰頭灌下一杯酒,然後手捋胡須,故作沉吟。
他瞥了林豐一眼,開口道。
“一杯兩杯三四杯,請。”
林豐也不知道此時的詩詞酒令是個啥規矩,聽到周同知的令,先是謙讓陳通判。
哪知陳通判當仁不讓,立刻接道。
“五杯六杯七八杯,請。”
我靠,林豐後悔自己沒說這句。
文人都是如此不要臉麼?
自己也不能說九杯十杯十一杯吧?
見眾人都在看自己,腦子裡迅速搜索著原來背誦的詩詞。
酒桌上的幾個文官,臉上露出微笑。
他們自然看不起這些武夫,大宗朝從上至下,重文抑武。
向來文人就看不起武官。
李東來也擔心地看著林豐,這些鳥官,是來賀喜呢,還是來羞辱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