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所暗自鬆口氣:“幸好不是人等等!野雞、野兔也不行吧!”他下意識打算說什麼又覺秦江剛剛幫治安大忙這麼點小事又不好說,咬咬牙打算裝沒看見。
卻發現張弛根本沒收攏袋子意思,直接介紹道:“這三個野兔、一隻野雞在東山打的,東山!並不屬於禁獵區、同樣現在並不屬於禁獵期,我們是用雪球以及石頭打的,因此用的工具也不屬於禁止工具,按照華夏法律第條,不滿二十隻不屬於犯罪。”
周所怔住呆滯,他雖是治安可從鬆江下來對野生動物法律條款並不熟悉,這些法律一般隻有鄉鎮或者林場治安比較熟悉。
一側。
老治安湊過來出聲道:“是的!按華夏法律隻要數量沒超過二十隻且符合其餘三項標準隻需行政罰款+沒收獵物,不算犯罪。”
刷!
張弛收回袋子平靜道:“根據地方管理條例:木縣去年出示公告:允許抓捕在適當時間用正確手段少量抓捕野雞、野兔自行食用,隻要不出售即可,這是我們上山全程錄像備份,你可以回去查看留檔。”
他倒沒說謊:木縣附近環境不錯再加上野雞、野兔繁殖過剩以及地方目前對保護動物也不太重視因此出此條例。
當然這些全秦江說的!而秦江的話對張弛等人來說就是真理無條件相信。
周所:☉☉
老治安員:⊙◎
兩人完全懵圈!根本沒想到有此公告,目前鄉鎮裡麵抓野雞野兔多了去他們基本不會去管,也沒誰當回事,自然更不會了解出台關於野生動物的公示,此現象並未蓮花鄉獨有,在全國各地也基本差不多、野生動物基本保護全大型動物,像野雞、野兔根本沒人管,直到幾年後伴隨上麵政策不斷完善下邊也開始逐漸加強管理,到最後彆說野雞、野兔,就算抓一隻麻雀也不行。
周所接過存儲卡有點愣住:對秦江謹慎再度加強三分:幾個兔子都沒128g存儲卡貴。
“行!”周所點點頭:“那沒啥事我就先撤了!”說著就要招呼人上車。
見此。
曹父不乾了,他急忙上前攔住周所:“你們就這麼走啦,這小子昨晚帶人去乾史瘸子左鄰右舍全看見的?你們說是不是?”
左鄰右舍聽此默不作聲。
曹父麵色憤怒:“他們不敢說我敢,我親眼看見秦江昨天帶一大幫人去的,你們就這麼放任不管,豈不是不徇私枉法。”
張弛等聽此麵色憤怒,豈有此理!竟有人敢當他們麵舉報!真就作死!
未等他們說話就見周所喝道:
“住口!”
他看著曹父以及其他左鄰右舍知曉自己要為秦江挽回名譽,不由朗聲說道:“是!昨天秦總帶人前去史錢那裡!但並不是打架,而是協助治安抓捕!目前史錢等人已被繩之以法,即將接受法律製裁,至於秦總,他非但沒有犯法!反而是公民典範,是安民合作代表,明天,不,下午我就會送來錦旗。”
他言之鑿鑿說出真相要為秦江洗脫罪名。
但無論曹父、曹母還是左鄰右舍腦海裡全出現同樣想法:【秦江在鬆江混的到底多牛逼?竟讓周所如此顛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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