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緊張工作兩周後,在我嶽父舒仲全的協調下,通過與考核分配處以及分管主任的彙報和溝通,對淨利潤的指標,獎勵分成比例,現金購買股權的比例都有了明確,隻待對資產進行資產評估後確定股權購買價格就可以了。這些細節也是完全向石廠長彙報和溝通了,經過他點頭同意了的方案。
後麵又經過了兩周多的緊張工作,在持股人員範圍方麵,不能全員持股,這是大家的共識。最開始確定的人員範圍和持股比例高低是完全按照級彆來的,持股人員範圍是車間主任、副科長以上人員,廠領導正職持股2,副職1,然後依次遞減,到副科長、科長持股比例分彆為02和03。這個方案看起來好像就全是乾部持股,沒有職工。
最後再跟石廠長彙報後,在我的積極爭取下,又將具有高級職稱、省級以上技術能手、勞動模範和本科學曆以上的職工納入了持股範圍。在持股比例上,也除了職位因素外,另外考慮了這些因素。我能為職工做的,也就隻有這些了。
經過清產核資、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以後,整個方案就落地了。最終經華江省同正資產評估事務所的評估並經華江省國資委備案通過,華江東方化工廠的淨資產整體價值為364億元,改製後華江省國資委以該淨資產折股計算持股80,管理層和骨乾職工增資通過獎勵和自己出資方式增資持股20,建立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先將東方化工整體改製為國有獨資公司,三年後根據約定的淨利潤審計後實現情況再通過增資擴股方式實現管理層和骨乾員工持股。
淨利潤指標方麵,在經審計的2010年淨利潤5630萬元的基礎上,20112013年淨利潤需分彆達到6000萬元、6500萬元和7000萬元,經審計超過淨利潤目標的30的部分用於獎勵給上述持股主體,不足部分由管理層和職工自行出資。納入持股範圍的職工三年後可以自願選擇參與增資,如不參與增資,不享有獎勵部分權利。餘下權利歸其餘選擇參與增資的全體所有。對納入本次持股範圍的職工,結合本次獎勵和工廠製度,另行製訂獎勵方案。
對最後管理層和骨乾員工因實施本方案而持有的股份,設有一定的轉讓限製性條件:三年內不得轉讓;不得對外轉讓;有辭職和違法犯罪、開除等行為的,必須強製性轉讓,轉讓價格為原入股價格;因工作調動、退休等原因正常離開公司的,需轉讓股權,轉讓價格為上一年度淨資產對應的比例價值。轉讓出來的股份,優先由新增符合條件的管理層和員工按規定持股比例受讓。
到此,改製方案已經基本成型,因最後確定的是改製後的法人治理結構隻確定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和黨委會人數,不涉及具體人選。因而也基本確定,董事會設5名董事,其中董事長1人;監事會由3人組成,其中設監事會召集人1名;黨委會方麵,設黨委委員5人,其中書記1人、副書記1人。
比較令人感到有些詫異的是經理層的設置,經理層4人,其中總經理1人、行政副總經理1人、財務總監1人都比較正常,這和原來的行政副廠長、總會計師設置是對應的,至於另外設了個經營副總,就讓我百思不得其解,原來還有兩個副廠長,分彆主管生產和采購銷售,分彆是宋大剛和阮長青擔任,現在隻有一個位置,那麼他們兩人中隻能上1人,初看到時我還沒有注意,現在仔細想來,我心裡猛然一驚,莫非阮長青真要擔任總經理?這種局麵我嶽父舒仲全已經跟我分析過,對我是很不利的。我當然特彆關注了。
晚上,我趕緊打電話問我嶽父舒仲全,結果他說他也不清楚,因為人選方麵改革處不負責,因為都知道我們之間這層關係,他更不方便過問。
既然我嶽父舒仲全都沒有辦法,我也想不出其他辦法,在這個問題上,我不可能去問石廠長,他願意跟我說自然會跟我說的。現在持股方案也好、法人治理結構也好、爭取的優惠政策也好,包括新的公司章程都做好了,方案已經做好,隻要石廠長一聲令下就可以上報了。我心裡再有疑問也隻能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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