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之間失了膽氣,又哪裡能活?敵人活不了,你便死不了。
說的似乎有那麼一點道理,但俠客行的少主還是覺得傷疤就是傷疤,沒那麼多說法。
什麼膽氣,豪氣的,就像是殺氣一樣。說的天花亂墜,好像光憑這些亂七八糟的氣,就能殺人似的。
殺人,還是得靠兵刃。
所以俠客行的少主不喜歡裸衣,他覺得自己那一身傷疤,很醜。
遇見不夜城那位出手闊綽的夫人時,距離他第一場孤影戲已經過去了六年。
三年之後又三年,他還是俠客行的少主,但握槍的手已經很久沒有再抖過了。
身上,也很久沒有再添上新的疤痕。
是從第幾個年頭開始?第三年,還是第四年,記不清了。
十天半個月一場的孤影戲,對於他來說好像真的變成了一場戲。
而他,是那台上的戲子。
他也慢慢喜歡穿起了白衣,和刹那槍是同一個顏色。而且白衣濺血,真的很好看。有一種病態的美感,就像是雪地中盛開的幾點梅紅。
金鱗池的夫人,愛上了俠客行的少主。
故事很俗,但夫人愛的癡狂,這世上最讓人無法自拔的便是求而不得的愛。
夫人的打賞,比平日裡的要多得多。多到已經不再是錢了,而是變成了一種最直白的語言。
夫人不在乎,可惜的是,少主也不在乎。
愛情,是很純粹的一種東西。
不管是臨時的見色起意,還是持續的日久生情,又或是預謀已久奔著謀財去的愛,都是純粹的。
每個人都很明確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不是嗎?
少主不愛夫人,或許是有一點喜歡的。
畢竟一個年輕貌美,溫柔多金的女人這麼捧自己的場子。懂進退又不黏人,很難讓人不喜歡。
但是,談不上愛。
夫人,是不夜城城主的夫人。這就注定了這個故事,不會有一個美好的結局。
其實少主真正在意的,不是夫人當時的身份,而是在遇見他之後的這段時間裡,夫人的身份。
如果在遇見少主之後,她便果斷的離開不夜城。拋下過去的一切來到刀兵峽,去追求自己的愛情。又會不會是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結局呢?
夫人在臨死前這樣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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