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越意跟聞燭商量,將鬱陶留在務典司,他掙紮好久才勉強答應。
有時候,你不得不承認,最初排斥的一個人,一旦起心動念,會比一見鐘情還要難以忘懷。
一個死了夫婿的郡王妃,聞燭總是刻意地避開。
就連鬱陶在書閣理書的時辰,也都是跟聞燭去看書的時辰錯開。
看似巧妙安排下,一定不會碰麵的兩人,總會因為一個人不經意的違背規則,見上一麵。
鬱陶和聞燭便是如此。
一場十月的雨,把她留在書閣。
聞燭來時,天幕暗沉,書閣的燈如往常一般,零星地亮著幾盞,衝淡一圈秋夜涼意。
他挪步進閣,拿起昨日未儘之書繼續捧讀,沉浸書中,並未覺得旁側多了一個不認識的人。
剛在《詩經》氓的後麵寫下司馬相如《長門賦並序》,耳側飄進來一陣聲音:“它不適合入編。”
聞燭也覺得不合適,隻是沒有找到更有說服力的借口。
他饒有興致地看向麵前姑娘:“為何?”
“若是因為司馬相如曾是負心人,未免有些偏頗,你便不用說。”
鬱陶正要說,聞燭又插了一句話進來:“自然,論書不論人。”
聞燭將手一指:“姑娘坐著說。”
鬱陶在對麵坐下:“以史鑒人,所用之史料理應真實,而此文所說的陳皇後複寵,並無正史相佐,若是用了,到底是在勸誡人慎入姻緣道,還是在歌頌作此文之人、有以文轉人心念、複人婚姻之能。”
聞燭點頭,又問:“還有嗎?”
鬱陶抿了抿唇,吟了一句開頭:“孝武皇帝陳皇後,時得幸,頗妒。”
她停了停,才道:“婚律已經廢掉“七出”,便說明妒不是一種罪過,是一種正常的心理反應,隻有因妒生事才是錯。她被關長門宮,並非源於一個妒字,其中不乏館陶長公主嬌寵之過,漢武帝以婚謀利之失,所以將一個妒字概括她失寵的一切,有些太不公平。”
“我們不應該限製妒,應該理解愛便會理所當然地生妒,妒不是錯,錯的是有人三心二意、始亂終棄。”
“男子寫的文就是偏頗,把罪責都怪在女子身上,這樣的文不配。”
最後一句話好似將聞燭也罵了一遍,聞燭抬眸對上鬱陶愜意的眼睛,聽她道:“我並非罵你。”
聞燭一笑:“我知道,你能敢於指出,這值得鼓勵。”
“以前從未見過你,請問姑娘芳名?”
麵前姑娘站起身行禮:“鬱陶見過聞大人。”
先前積攢在心底的疏離並未湧現出來,反而聞燭已然對她改觀,平靜問:“鬱字若非姓氏,也有文采之意,至於陶,令尊到底是取意教育,還是使快樂?”
關於這個,爹爹鬱道沒有說過,鬱陶估摸著是前者。
畢竟她一出生,就是以書為伴,他父親希望她知書達理,然後成為他固權路上的籌碼。
鬱陶眼底晃過一絲落寞,徹底地垂了下去,她道:“聞大人不喜打擾,今日是我冒昧,外頭雨也停了,我先告辭。”
聞燭卻叫住她匆匆而行的腳步:“你對編書有一定的見解,造福百世的事情,我若邀請鬱姑娘一同編書,你可否答應?”
鬱陶背對著聞燭,默了一會,才道:“可以,明日依舊是此時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