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信後,領導爽朗大笑起來,對著身邊的警衛員說。
“這個小同誌,我覺得他很有意思!雖然國家是我們大家地國家,愛國行為值得表揚,他可以不要,但不能虧待有功之人。”
“小楊,你說我給這位小同誌送句什麼話合適?”
叫小楊的警衛員撓撓頭,不好意思地說。
“領導,你讓我打敵人可以。但讓我想這個東西,我乾不來…”
領導指著警衛員,笑著說。
“你個懶家夥,算了!我還得自己看看,這小同誌是個好同誌,我得想下寫什麼合適。”
警衛員這時候到書桌上,擺放著筆和紙,然後就開始研墨。
來回走動了一會,然後領導頭一抬。
“有了!”
說完就走到桌邊,看小楊已經把東西準備好了,挽起了衣袖。
拿過筆後,放在硯台裡,讓毛筆充分沾染墨水,然後在紙上龍飛鳳舞揮毫起來。
寫完後,領導滿意地看著自己寫下的字,揮手讓站一邊的警衛員小楊過來。
“小楊,你看我這個寫怎樣?”
警衛員走過來,歪著頭看著,小聲念著剛寫下的這句話。
“為中華民族崛起而奮鬥!”
“領導,這話可寫滴太好啦!看滴我是熱血沸騰,要是鬼子還敢過來,我可以再殺一百個!”
領導笑著用手指點著警衛員。
“你啊你~拍馬屁的技術還要加強…”
“領導我是說真滴…”
……………
“李大同同誌,我代表組織通知你,你現在可以回去工作了。”
李大同和劉文傑跟隨軍隊,搬遷完山洞的東西後,就被安排到軍營裡的一座帳篷裡,平時除了上廁所外,都不準許出外,連飯都是安排人送進來的。
不過李大同經曆過這樣的事,沒有任何異議,一直都和劉文傑靜靜的等待。
果然才過了兩天,自己就被通知可以回去上班了,表示審查已經結束了。
這次李大同是坐軍隊的車過來的,所以忙上前問道。
“同誌,我們是坐隊伍的車過來的,有沒有安排車送我們回去?畢竟這條路上可沒有公交車。”
來通知的人點點頭。
“那你們在此稍等,我去詢問一下能否給你們安排車回城。”
“謝謝,麻煩同誌你了。”
李大同客氣地道謝,說完後回到帳篷,讓劉文傑準備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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