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思手裡持的是門下省的製書,裡麵記錄的是此次事件的處理結果,念完了李涉的處罰之後,依次是陳顯榮,李晉往等一係列被捕進來的陳家人。
而這其中,最倒黴的無疑是李涉。
發配嶺南!
在此次案件裡,他直接被定為成了與薛大老爺這位薛氏歹人的直接聯係人,是案件中的主要犯人之一。
也正是因為如此,製書裡對他的判罰尤為嚴重。
發配!
一個染滿鮮血的詞。
其與流放不同。
流放的意思是,指將罪犯放逐到邊遠地區,或者遠離家鄉的地方去生活,屬於一種懲治的手段。
可發配?
卻是指將罪犯免死後,送到邊遠地區去服勞役。
這時期的嶺南,那可是惡瘴之地。
這裡蚊蟲鼠蟻到處都是,瘧疾感染等疾病數不勝數,屬於是蠻荒中的蠻荒了。
製書上說的好聽,聖上憐憫才將他發配到嶺南,可像李涉這種年紀被發配過去,再加上還需要服勞役……
還真不如死了自在。
畢竟現在死了也算是乾脆利落,去了嶺南卻指不定會被折磨成什麼樣子。
對陳顯榮的判罰雖無性命之憂,可同樣也是不輕。
他被革除了舉人功名!
對於一個誌在科舉,且為之奮鬥了大半輩子的人來說,可判罰基本上便是等同於要了他的性命,怪不得三日前審問結束回到牢房後,其會是一副神情恍惚的模樣,
除去革掉舉人功名這一條,陳顯榮還被判了充軍。
不過地點不遠,就在清流關守備大營。
他的好友馮元均在此任職指揮同知,有人照著的話,日子倒不難過。
李晉往的判罰就又要次了一個檔次。
他被判罰配邊疆服役五年,期滿之後就能免除罪責。
之後全喜、恩福等陳家仆人就更要輕鬆了,本就是奴仆的他們在身份上很難再降,所以全部被充做了官府的勞役,哪裡有需要就調派到哪裡去。
但有一條特許,全喜他們可以掏錢抵罪。
以陳顯榮的性格,等他回過神後,這筆錢估計是願意掏的。
畢竟,製書上並未說要怎樣處罰陳家的女眷。
沒說便是沒有。
念完了製書,呂思則是頭也不回的離開了大牢,李涉等人則被送回來了牢房,等候著接下來的交接。
同案者還有一個於成才。
都察院定下此案時,其關聯正中,屬於左右交接者,按理來說對他的判罰應該同李涉不相上下才是,但有著文官身份的他,僅僅隻是落了免職的結果。
而判罰了李涉等人並不代表著這件事就完結了。
先不提長慶帝接下來要如何瓜分薛家外麵的那些生意,單在滁縣,就還有薛陳學堂這麼一個涉事物需要處理。
呂思離開大牢之後,先吩咐隨行士兵將對李涉等人處罰結果的製書公示在縣衙之外,囑了文書宣告。
緊接著,他就帶著一群兵卒直奔薛陳學堂而去。
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