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滯留於此,必將餓死。
我得出結論,明日必須離開此地,儘快前往村莊或小鎮尋覓食物。
“那麼首先要做的,便是正確運用魔法。”
繼承了海量的知識,我擁有足夠的知識來施展火魔法。雖然那是他人的知識,而非我的經驗。
若隻是空談理論,麵臨實戰必敗無疑。
“啁~啁~”
奧森輕聲念叨,讓我勤加練習魔法,自己則立於一旁觀望。
而後,它回到魔法陣所在之處,在距魔法陣不遠處停下。
我緊握死亡召喚,深呼吸並集中精神,方能覺察體內魔力的存在。
魔法是一門運用靈魂力量的技能,這些咒語隻是初學者引導魔力的方式,實力強大的魔法師不需要念咒語。
所以每個法師的魔法效果皆不相同,即便相同的魔法,不同的魔法師釋放效果也是不一樣的。
不過,除卻土、水、火、風、光、暗之外,魔法雖原理各異,但於我這僅有火魔法天賦之人。
“火焰,彙聚於我掌心。”
隻見我右手掌心燃起一團拳頭大小的火焰,
“這是我第一次施展魔法,一次就成功了!”
確切而言,特殊召喚術乃我人生中首次施展的魔法,但是魔法陣一直在自動運行。
當向地板上繪製的魔法陣施展特定法術後,魔法陣便會吸收啟動者的魔力,召喚出一隻魔法生物。
“事實證明,火魔法運用自如”
然而,練習魔法實非易事。
稍有不慎,此屋恐將付之一炬。
尤其是那至關重要的魔法陣,我將目光投向所描繪的魔法陣。
“你須挑選你的裝備,即便在遊戲中,若不加以裝備,僅擁有它,亦是毫無意義。”
“武器有死亡召喚,故而不成問題,那防具又當如何?”
當我在腦海中思索盔甲時,便會即刻浮現出某一物品的名稱,繼而停滯不前。
“龍鱗長袍!”
這個名字似乎很厲害,似頗具威勢,且屬性頗高。
竭力回溯腦海中知識。這個長袍乃以存活數百年之龍鱗所製。
其本身以龍血及骨粉染色,故而具備無可比擬之魔法防禦。
此外,其為兩層龍皮堆疊而成之長袍,因龍鱗夾於皮膚之間,物理防禦亦甚高。
所用皮膚源自金龍與土龍,其魔法防禦及物理防禦之能,令人驚歎。
“總而言之,這個衣服簡直是極品。”
我於列表中選中龍袍,片刻之後,手中便現一鑲嵌著金邊的華麗長袍。
“武器與防具都有了,接下來便是鞋子,有什麼好道具呢?”
靴子列表浮現,其中一雙引我注目。
“斯芬克斯之靴”
斯芬克斯乃一身高二十米,長五十七米,若計入雙前爪則全長七十二米之巨獸。
其麵部約長五米,寬四點七米,鼻長一點七一米,嘴大二點三米。
頭戴皇冠,脖圍項圈,以鷹羽圖案妝點獅身之怪獸。
其速度乃地麵奔跑之怪獸中最高者,此靴乃以能於天空馳騁之怪獸之皮膚製成。
其功效為提升佩戴者之速度,並可於空中踢跳,持續數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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