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在距離與森林熊戰鬥之地約莫幾十分鐘路程的地方停了下來,通常而言,行程難以如此之快。
然而,李魁所穿的斯芬克斯之靴性能卓越,與正常步行相比,速度快上數倍,故而移動速度驚人。
太陽已高高升起,熾熱的氣溫如一張大網,籠罩著周遭的環境。
我身著一件可禦寒保暖、清涼散熱的長袍。
奧森沒有受傷,即便如此,它仍坐在地上。
畢竟在與森林熊的激戰之後,又馬不停蹄地走了這麼遠,體力消耗巨大。
“啁~啁~”
奧森揉了揉它的肚子,仿佛在訴說著它的饑餓。
我看到它的動作,心有靈犀地拿出了剛方采摘的十個神秘果。
“啁~啁~”
它那隻撓著肚子的爪子戛然而止,當我取出神秘果的果實時。
它歡快地鳴叫起來,用喙緊緊叼住,連皮帶肉地咀嚼著果肉。
目睹此景,我也覺得有一點饑腸轆轆,拿起一個神秘果咬了一口。
一口咬下的瞬間,清爽的甜味和汩汩汁水在口中如煙花般綻放開來。
若再進一步咬入果肉,那新鮮的果肉極富嚼勁,口感酥脆。
吃完了開胃前菜,現在輪到主菜登場了,是時候烹飪森林熊的肉了。
“奧森,我們要開始分割那隻森林熊了,你要警惕四周,注意有沒有其他野獸循著血腥味而來。”
“啁~啁~”
奧森仿若聽懂了一般,對李魁點了點頭,而後稍稍走遠一些,環顧四周,擺出一副警惕的姿態。
我則安心地觀察著四周的情況,同時從戒指中取出了森林熊的屍體。
“這怎麼辦啊?我從未宰殺過熊……”
我連一隻雞都未曾殺過,僅僅是在一旁看過他人殺雞,更彆說處理這般體型碩大的森林熊了。
菜市場殺雞,先是切開脖頸放血,那殷紅的鮮血汩汩流淌,儘數倒入一個碗中。
事後再將沸水傾倒於雞的羽毛之上,以褪去羽毛。
將熱水澆在上麵,雞的肉便會收緊,羽毛也會因之變得更易拔除,且不會在空中肆意飛舞。
想到此處,我不禁搖了搖頭。
“我不知該如何宰雞,也不知如何宰熊。我需要自學,至少,要能在不損毀魔法石的前提下,將其乾淨利落地剝下來才好。”
我恍然意識到,我所擁有的刀具,那死亡召喚的鐮刀,用此鐮刀切肉去皮,實非易事。
無奈歎息一聲,於是在戒指中尋覓,終見一把看似好用的刀,將其取出。
“背刺銀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