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錢淺作為證人,正在庭上接受詢問。
錢淺說,“我在鑒證科的車庫搜索車輛內部,在乘客座下方找到刀子。”
檢察官問,“你找到的刀子是這把嗎?”
錢淺說,“是的。”
檢察官問,“車子是登記在誰的名下?”
錢淺看著被告席,“被告張福。”
檢察官問,“你找到刀子時,它是什麼樣子的?”
錢淺說,“刀子以白毛巾包著,刀子和毛巾上都有乾掉的血跡。”
檢察官問,“你怎麼處理這項證據?”
錢淺說,“我采集血液樣本,送到dna化驗室,化驗員在dna指標比對係統上比對樣本,檢驗結果是李蜜的,她是奸殺案的被害者。”
檢察官問,“李蜜住在龍城灣公寓7號房和被告同一棟大樓嗎?”
錢淺說,“是的。”
檢察官問,“凶刀形狀大小和李蜜身上的致命傷相符嗎?”
錢淺說,“是的。”
檢察官對法官說,“對鑒證科調查員錢先生沒有問題了。”
法官請辯護律師提問。
律師問,“你說你在張福先生的車上找到刀子,是嗎?”
錢淺說,“是的。”
律師問,“你為什麼搜索車子?”
錢淺說,“李力森警官打電話給我,他從被告破掉的尾燈認出他,就把他攔下來,檢查過車牌號碼後,發現他因持有毒品被傳喚,所以他逮捕張福先生,並呼叫拖吊車,同時請我搜查車子,看裡麵有沒有毒品,結果我找到刀子了。”
律師問,“你什麼時候申請搜查張福先生車輛的搜查令?”
錢淺說,“李力森警官打電話給我之前,就應該申請了。”
律師告訴他,“李力森警官沒有申請搜索令,那你呢?”
錢淺說,“沒有。”
律師說,“法官大人,凶刀是非法搜索下發現的,根據法案第一百七十九章,凶刀和毛巾應不被采認,因為這次逮捕而找到的證據,也應該排除。”
法官說,“你們還有什麼證據可以提供,檢察官?”
檢察官說,“其他證據還在處理中,刀子本來就足夠,初審聽證會所需。”
法官抬眼問,“你們沒有其他證據嗎?”
檢察官尷尬,“目前沒有。”
法官說,“證據不足以在下次開庭前,扣留被告,當庭釋放。”
庭內的家屬聽到這樣的話,已經開始掩麵痛哭起來。
檢察官趕緊阻攔,“法官大人,被告被控奸殺19歲少女,你不能就這樣放他走。”
法官發難道,“你是在建議我侵犯他的權利嗎?”
郭天站起來在檢察官耳邊輕聲說,“請他再給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