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問皺眉:“咱們現在已經夠吃夠喝。你一個孕婦安心養胎等著生產。肥皂、香皂我們都會做了,讓他們爺倆去愁賺錢的事。”
沈清柯點頭:“娘說得對。”
沈清棠猶豫了下還是開口:“今天是咱們住新家的日子,我不想掃大家的興,但是咱們還不能安於現狀。”
“為什麼?”李素問不懂。
“剛才說讓二哥和爹爹去采石壘院牆防豺狼虎豹,防得住當然好,若防不住呢?”
李氏臉色一變,張了張嘴沒說話。
“當然,我隻是說防止最壞的情況。另外,爹,咱們剛到北川時,你去衙門佘東西時,縣衙是不是跟你說過讓咱們限期讓咱們安家落戶?”
沈嶼之一臉茫然,“沒有吧?”
“那有沒有跟你說到什麼時候必須辦理黃籍或者白籍?”
黃籍相當於戶口本,要有固定地址。
白籍相當於暫住證。
沈嶼之又思索了會兒,猛地拍了下自己腦門:“對,是有這麼回事。是我忘了。
說想辦理黃籍得需要固定住所,要是買不起房子或著地,租房也行,租房半年以後就能辦白籍。
若是租不起房子住在哪務工,就讓東家給開個薦舉信,也能辦白籍。得乾滿三個月以上才能寫薦舉信。”
沈清棠攤手:“擺在咱們家麵前有兩條路。第一是咱們努力賺錢,爭取到期前在城裡買個院子把辦黃籍。要麼咱們努力賺錢去城裡盤哥鋪子自己當東家,給自己寫薦舉信辦白籍。”
薦舉信相當於擔保書,除非給公家打工,否則一般東家不願意寫這個。
“啊?你倆怎麼知道這事的?必須得辦戶籍嗎?”李氏茫然。
沈嶼之愁眉苦臉:“那得賺多少錢才能夠買院子或者盤鋪子?”
沈清棠先回李氏:“今兒早晨進城時,遇見的侍衛跟一個比咱們早到北川的流民說他路引要到期了再不辦黃籍和白籍,就不允許他再進城。我多問了一嘴,才知道這事。”
沈清柯回沈嶼之,“我和妹妹特意去打問過,城裡的院子好的在百兩開外,一般的小院也要四五十兩銀子。”
沈清棠補充:“問過最小的一套院子,前後就四間,要三十五兩銀子。”
李氏歎息:“還以為以後就能過輕省日子,沒想到還得拚命賺錢去城裡買房。”
沈清棠笑著抱住李氏,頭枕在李氏的肩膀上,“娘,放心,有我在不用你們拚命!隻是前期可能還需要大家乾點兒苦力。”
沈嶼之最近習慣了勞作,接受良好:“力氣取之不儘用之不竭,不算事。總好過大哥二哥賣兒賣女。”
李氏頓時從比較中獲得了強烈的幸福感:腰板挺得筆直,“就是,咱們賺錢也是為了奔著好日子去的。說起來,不知道大房二房現在過得如何?”
大房二房最近都十分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