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不折磨你,就不需要起訴了,隻是利用法院強迫他放你出來。”他說:“你知道,按規矩我無權乾涉這件事,他是你老公,在道上的角度來說,他殺了你都是他的家務事。”
我說:“這樣就更不行了,到時我身上肯定帶傷,不用說法官就會看到。我女兒那麼大了,肯定要出庭,她根本不知道她爸爸這樣。到時他可能會永久失去撫養權,嚴重的話,甚至要關進精神病院。而且你也知道,警察一直都盯著你們,正愁沒有機會。”
他歎了口氣,說:“但我真的沒有其他辦法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說:“沒事,這不是你的錯。”
“我到時會聯絡蘇先生幫忙,也會找李太太,”他說:“隻是這些人都不一定會儘力,畢竟師出無名。唯有起訴是最有效的。”
“我知道。”我說:“但起訴真的不能。”
他便歎了口氣,不說話了。
我問:“你哪天能安排我回去?”
“回去十有八九要挨打,還是等你的腿再好一點吧。”他說:“這期間,我再到處想想辦法,驗證一下這件事……也想想辦法,看看有沒有什麼部署的可能。”
我說:“好。但彆太晚。”
他點了點頭,神態頗為無奈。
蒲藍走後,病房裡再度隻剩我一個人。
我心裡又是擔憂,又是害怕。既怕繁家真的出事,又怕自己真的慘了。蒲藍提議的起訴算是個萬全之策,可我卻不能用,繁音是個瘋子,我卻不是,我不能清醒著讓念念和茵茵父母相殘,家破人亡。
蒲藍這次走了就又像是把我忘了,一連半個月都沒有消息,我感覺自己的腿雖然還沒好,但已經不疼了,卻怎麼都聯絡不到他。保鏢們也像是得了交代,死活都不肯給我用手機,隻說聯絡他了,他讓我安心休息。
我跟他唯一的聯係就是每天吃的仍是他做的飯,換著花樣,十分精致,因此為了見他,我隻得絕食了一整天,晚上時,他總算來了,提著新的食盒,問:“怎麼不吃飯?菜不合口味?”
“不是。”他看起來和十幾天前無異,我說:“是想問你上次的事,可你關我。”
他立刻露出一臉苦惱,說:“正想聯絡你。”
“騙人。”
他歎了口氣,坐了下來,把食盒打開,說:“那就先吃點東西再說好不好?”
“不好。”我說:“你是不是想拖著?”
“當然想拖著。”他神態落寞:“不想讓你去送死。”
我不由默了默,說:“他畢竟是我女兒的父親。”
“我不覺得父親是一塊免罪金牌。”他說:“孩子長大之後自然會明白你。”
我無言。
當然了,我自己也覺得自己挺賤的,這事的確如蒲藍所說,十有八九是假的,可我還是想回去。甚至我心底隱隱覺得,要是回去了,被騙了,被繁音收拾了,我也就歇心了,對繁音絕望了,肯定也能狠下心來帶著孩子走了。要是直接被他弄死了,那更乾淨,也算是另一種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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