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櫃的在前帶路,將丁修、林詩音三人一起領上樓去,大堂裡已經滿了,隻二樓還有三張空桌,林詩音見狀,不禁提議道:“表哥,丁公子,我們坐靠樓梯的這張桌子罷。”
李尋歡自然是無有不從,便向丁修詢問道:“丁兄,你看?”
丁修自然也是沒所謂的,當即擺了擺手道:“聽林姑娘的就是了,我沒意見。”
於是三人便靠著樓梯口的那空桌子坐了下來,掌櫃的離開之後不久,小二便就動作麻利的送上一壺酒來,酒自然是溫的,不多時,又送來兩碟剛炒好的青菜,以及一盤熱氣騰騰的熟肉,切成了片兒。
“開吃了!”
丁修隨手將黑布包裹的夜鶯往桌子上一擱,上百斤的重量,壓得桌子吱呀一響,李尋歡見狀,不禁訝然道:“丁兄的兵器份量不輕啊!”
這一路走來,丁修幾乎是刀不離手的,而重量非是肉眼可見,所以直到這個時候,李尋歡才知道夜鶯的份量,林詩音則忍不住問道:“這麼重的刀,用起來豈不是很費力?”
李尋歡笑道:“是很費力,不過那是對一般人來說,似丁兄這樣內功深厚的頂尖高手,這刀便是再重上一倍,也能運用自如。”
“讚繆了。”
丁修道:“單憑內功的深淺,武器的重量,可衡量不出一個人的武功高低,彆的不說,單說李兄的飛刀,還不足一兩重,我卻沒有任何接下來的把握。”
他說這話的時候,並不是因為謙虛,而是因為,他是真的沒有把握接下李尋歡的飛刀,這種堪稱因果律的武器,誰對上了心裡都不免打鼓。
三人邊吃邊聊,不知不覺間,一壺酒就被丁修和李尋歡兩個酒鬼乾掉了大半,就這還是因為當著林詩音的麵,兩人多少有些放不開。
“表哥,丁公子.”
眼見兩人越喝越上頭了,林詩音忍不住想要勸說,卻不曾想,就在這個時候,隻聽得踢達踢達,從樓底走上一個破衣爛衫的乞丐,手裡還拿著一根竹棍,小二哥瞧見,慌不迭地叫道:“啊喲,這大半夜的,吃白食的怎麼來啦!”
說話間,他張開雙臂,便要攔人,豈料那乞丐卻當堂一坐,笑罵道:“放伱娘的屁,今天你說老爺白吃,老爺偏不白吃。”說罷,隻見他轉手就從懷裡掏出一錠大銀來,“啪”的一聲拍在桌上。
小二哥見狀,既驚且喜,掂過真假,兩眼發直,忍不住嘻嘻笑道:“瘋乞丐,你從哪兒偷來的?王員外家?還是何員外家?”
那乞丐翻起眼白,道:“你狗眼瞧人麼?這銀子又白又亮,哪會來路不正?燕小六,屁話少說,老爺今天要吃好酒好菜,你千萬記住了。”
聞言,見狀,小二哥牙縫裡透出冷笑,嗤聲道:“瘋乞丐,日前你還欠掌櫃的一兩六分銀子,怎麼算?”
那乞丐啪的一聲,將手中竹棍拍在了桌上,嘿嘿一笑道:“你沒長眼麼?老爺今日闊了,區區小錢,何足掛齒。”
這名叫燕小六的小二哥大抵平日與他胡鬨慣了,聞他話語,不禁連聲道:“好好,今天你權且裝一回老爺,來日裝孫子的時候,我再與你計較!”
沒走出兩步,卻聽那乞丐又一副大老爺的做派,大聲招呼道:“燕小六,你先給老爺打一壺上色好酒,漱漱口,潤潤喉。”
燕小六心裡暗罵,一道煙下樓去了。林詩音好奇,忍不住低聲問李尋歡道:“表哥,這人真是做乞丐的,臉皮可真厚。”
李尋歡心想:你也瞧出他窮托大,裝闊人,當下笑道:“他大概是家道中落,衣食無著,卻又心高氣傲,不肯屈人!”
他兩人小聲議論,卻聽那乞丐拖長聲氣道:“他媽的,背後說人閒話,當心嚼了舌頭?嘿,誰又告訴你老爺是乞丐了?”
李尋歡與他相距甚遠,說得又小聲,不想那乞丐耳力奇好,竟然聽見,李尋歡心想背後議論,終究不夠磊落,當下便準備道歉,卻不曾想,對麵丁修已先開了口:“就你這副模樣,誰看了不覺得你是個乞丐!”
“你你這家夥,好生無禮!”
那乞丐被丁修懟的生氣,正待發作,眼珠子陡然一轉,瞧見桌子上的長布包裹,不禁嘿嘿一笑道:“讓我看看,你究竟是哪家的小輩,出來行走江湖,竟不知道規矩。”話音未落,手已探出,目標所向,赫然正是丁修麵前的夜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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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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