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人將按照合同約定,收回所有給藝華出版集團作品的出版以及發售授權!”
嗯?
這什麼情況?怎麼劉子夏突然就要收回授權了?
心中雖然奇怪,但劉崖香還是耐著性子點進了微博,頓時一條長微博出現在他眼前
“聲明
本人劉子夏,自2015年在藝華出版社發售《月月的晚安故事》至今,已有2年零8個月的時間。
在這兩年多的時間裡,我以個人的名義,一共授權給藝華出版社,包括
《月月的晚安故事》、《西遊記》、《封神演義》、《最後一顆子彈留給我》、《士兵》、《火藍刀鋒》以及《盜墓傳奇》在內,7部作品及其周邊相關內容的出版、發售版權。
雖說這些年和藝華出版社的合作很愉快,但是在所有和對方簽訂的合同裡麵都有一個必要條件
那就是合同的首演,必須由汪小彤女士主持簽約,並且以汪小彤女士仍為藝華出版集團職工為前提!
如果汪小彤女士從藝華出版社離職,不論是出於什麼原因,我所有作品的相關出版、發售版權,都將無條件從藝華出版收回。
這一條合同約定,是清清楚楚寫在我與藝華出版集團簽訂的合同條約之內,且經過雙方律師確認的。
此前我收到消息,汪小彤女士與藝華出版集團的聘任合同,已於2018年12月20日淩晨截止,且汪小彤女士明確表示,不再與藝華出版集團續簽聘任合約。
按照雙方合同約定,我將收回所有作品的出版、發售授權,請藝華出版集團停止出版、發售我的作品。
否則,我將以侵權的名義起訴藝華出版集團,望藝華出版集團周知。
劉子夏,2018年12月21日。”
在劉子夏這條微博下麵,廣大網友們化身吃瓜群眾,紛紛留言
“我發現這幾天瓜特彆多,今天這事又跟我夏有關係,藝華高層這是怎麼得罪我夏了?”
“哈哈,我估計藝華出版集團高層也是一臉懵逼,沒想到就這樣把財神爺給送走了。”
“話說這個汪小彤和劉子夏是什麼關係,劉子夏竟然為了她和藝華簽了那麼多的授權合同……”
網友們瘋狂吃瓜,各種議論也是層層疊疊,甚至還有人說汪小彤是劉子夏前女友什麼的。
總之,說什麼都有!
而在劉子夏的這條微博下麵還有一個鏈接,點進去就立馬跳到了另外一個微博界麵。
這個新的界麵是‘夏月工作室’的官方微博主頁,它們同樣跟新了一條動態,內容和劉子夏的這條差不多
“聲明
本工作室自2015年,在藝華出版社發售《喜羊羊與灰太狼》至今,已有2年零8個月……”
比起劉子夏的微博,夏月工作室的微博影響力就要差一些了。
可就算是這樣,仍舊鬨得全網沸沸揚揚。
很多人都知道了,除了劉子夏之外,夏月工作室也收回了所有給藝華出版集團的授權。
“這,這……”
劉崖香眼睛瞪直了,臉色陰沉得都能滴出水來,他咬牙朝著電話裡說道
“謝總,那兩條微博裡說得都是真的嗎?”
雖說劉崖香潛意識裡已經相信了微博內容,但還是抱著妄想,想要聽謝芮禾說個‘不’字!
“是真的!”
謝芮禾的話無情地擊碎了劉崖香的妄想,道
“在看到這兩條微博的時候,我就已經找到咱們和劉子夏以及夏月工作室之間簽訂的所有合同。
很遺憾,微博內容是真的!
而且合同還有一個附加條約,如果汪小彤非主動離職,每一份合同咱們還得賠償給他們1個億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