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兩次作案,影響惡劣!
林宇還兼著刑警大隊長。
他覺得這個案子遲早會落到他頭上。
所以林宇提前做準備,到刑警大隊了解案情,這個案子他隱隱察覺到破案關鍵,隻是案子當場就被曹超搶了,他才沒有繼續偵查。
丁誌遠介紹第二次案發經過,說道:“這一次凶手作案明顯比上一次熟練,同樣是近距離開槍,這次直接在大街上動手,拿起受害人的包就走,前後不到五秒,旁人還沒反應過來,就讓他跑了。”
監控錄像正在播放整個過程,和第一次拍到的一樣,因為距離遠,拍到的臉並不清楚,而且凶手刻意用衣領捂住了半張臉。
林宇注意到凶手彎腰拿錢的動作和第一次拍到的不太一樣,問道:“搶了多少?”
丁誌遠道:“有三十多萬!”
“這次倒像是隨機作案!”
“很有可能!”
丁誌遠也認可這個結論。
林宇吩咐道:“把凶手第一次搶劫的視頻再播放一次。”
邊上刑警立即點開視頻。
視頻裡,凶手連開三槍,兩槍擊斃拿錢的老板,一槍打在另一名男子腹部,然後蹲下打開放錢的手提包。
林宇道:“停!”
畫麵立即定格在這裡!
丁誌遠疑惑道:“怎麼了?”
其餘參與討論案情的刑警也都看著林宇。
這視頻他們每人看過好幾次,雖說拍到半張臉,但隻能畫素描,通緝令也發出去了,根本不管用。
林宇一語驚人道:“他前後一共開了三槍,最後一槍是對著老板頭部補槍,說明他沒想留活口,但是那個小舅子活下來了,這是第一個疑點!”
丁誌遠解釋道:“這個問題曹局請來的專家分析過,得出的結論是凶手怕耽誤時間,而且那個小舅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所以沒有給他補槍。”
林宇搖頭,這個說法他不認同,看向定格的畫麵道:“你們看,凶手正在乾什麼?”
旁聽的一名刑警道:“是在確認包裡現金!”
“說的不錯!”
林宇讚許表示認同,繼續對眾人道:“凶手殺人後還能確認現金,這說明什麼,說明他不緊張,也就是說他不補槍,是故意留下活口,而第二次作案時,他看都沒看就把包提走,你們有沒有覺得,這次作案乾淨利落,但不像是衝著錢來的!”
不是衝著錢那是為什麼?
眾人都迷糊了,難道是為了殺人?
林宇認為凶手做第二個案子是為了轉移警方視線!
第一個案子林宇在場,當時他就覺得蹊蹺,懷疑是熟人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