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相識,兩年婚姻,人的情感不是那麼容易割舍下的。
我記得當初看《仙劍奇俠傳》,裡麵的劍聖總念叨著,“拿起,放下”。那時候我不明白,為什麼放得下才是得道?
不明白,很長時間都不明白。
看那部劇的時候,我就在想,他們相愛,為什麼要分開?故作高深嗎?
直到自己經曆過幾段感情,我才終於明白了。
我和陳玉回,和初戀這都算孽緣嗎?也許是某一世的糾纏,今生該了悟了。
如果這輩子我對他們還有執著,那麼下輩子還會糾纏不休的吧?
真正的放下,就是心境豁達。
人最難改變自己的習慣,曾經朝夕相處,說斷也不是那麼容易斷掉的。
我去母親那邊散心的前兩個星期,還偶爾與初戀通話,對他說一些關心的話。
每當嘗到好吃的菜,我會忍不住想起,初戀喜歡吃什麼,我想學著做給他吃。
這種習慣,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來。讓旁觀者以為,我心裡還有他。
不!這隻是記憶被馴化了而已。
如果不下定決心改變自己,生活還是會一成不變。我明白這個道理,卻很難實踐起來。
還好我有個很好的朋友。
是網友,前不久第一次見麵,但是很小就認識了。比我小四五歲,他打遊戲非常菜,性格特彆熱血。愛看《jojo》
叫他傑仔吧。
寫在書裡總要有個稱呼才好,平時我都是叫他兒子,狗子,或者傑兒子之類的。
正巧還有幾天他過生日,他也知道我和初戀的事,知道我心情不好。我曾經和他說不想活了之類的,特彆消極的話。
然後他約我參加他的生日聚會。
他總說他長得很帥,直到見到他本人,我才覺得男生的自信有夠離譜的。其實隻有一般帥。
他身高175,我155。
他說他見到我的時候,笑了老半天,他說我打遊戲很飄逸,很厲害,氣場兩米八,以為我是個禦姐來著,沒想到是個小矮子。
我以為他那麼幼稚那麼中二,比我小四歲,是個小弟弟來著,沒想到高那麼多,還是個韓係花美男。
出門都要用發蠟抓頭發,粉底擦的比我還精致的那種。
生日會那天上午九點我們在歡樂穀集合。
一共四個人,都是男生就我一個女的。都是一起打遊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