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醒來的時候,天已大亮。
清晨的一縷陽光直透窗戶,刺入包拯的眼簾。
“大人,您醒了。”
一道青翠欲滴的聲音在耳邊響起,不是婉兒又是誰?
她嬌滴滴地邁著蓮步緩緩走向包拯,細心地伺候包拯穿衣、洗漱。
儼然就是個小家碧玉。
溫柔可人!
她又端來糕點,玉指夾了一塊遞在包拯手裡。
幸福來得實在太快,包拯一下子還有點不習慣。
這一世真是走了狗屎運了,穿越成了一名縣太爺,還是大名鼎鼎的包公。
這才上任沒幾天,身邊就有美女主動投懷送抱。
要不是礙於身份,包拯真想立刻將她法辦。
吃過糕點,包拯便和王朝去了縣衙。
值班衙役已在花廳裡候著,帶來一名木匠,“太爺,您要的木匠請來了。”
那木匠連忙跪地叩頭:“草民李木匠見過太爺,不知太爺召草民來,有什麼吩咐?”
“你擅長製作鼓嗎?”
“鼓?”李木匠輕輕蹙眉,本想探詢製作鼓的意圖,卻猶豫未敢深究,僅是頷首應道,“雖然未曾嘗試過,但我想應該能夠勝任。”
包拯聽後喜形於色:“很好,本官需一架大鼓,聲響一定要洪亮,可明白?”
“唉!”
李木匠連連點頭,能為縣太爺辦事,對他來說,是莫大榮幸。
“不知太爺什麼時候要?”
“本官隻給你一天的時間!”
鳴冤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為了讓百姓能夠進入衙門申冤,鳴冤鼓的作用不可或缺。
儘管包拯已經廢除了收例錢的規定,確保衙役不得阻撓百姓鳴冤,
但僅憑一條政令,難以徹底根除所有問題。
麵對金錢的誘惑,鋌而走險者多了。
如果政令能夠完全奏效,那麼天下就不會存在如此眾多的貪官汙吏了。
包拯一個人不可能事必躬親,麵麵俱到,隻有另辟蹊徑才能治理好定遠縣。
而鳴冤鼓對包拯來說,無疑是天才的發明,是包拯的耳朵和眼睛。
無論誰有冤,隻要鳴冤鼓一響,那衙役想要再為難告狀的百姓也不可能了。
“一天?”李木匠感到為難。
“不錯,一天,明日一早,本官就要看到鼓。”
李木匠一陣無奈,雖有些困難,卻又不敢違抗。
表示把縣城裡所有木匠都叫上,應該能做出來,隻是恐怕要多花些銀子。
包拯道:“十兩銀子夠了麼?”
既然邀請他人協助處理事務,即便是官方機構,也不應使對方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