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中界地域的所有權屬於威皇,而管理權則歸大將軍彭玉,不過事實上河中界就是一個獨立王國,威國並不能乾預,隻不過是由於彭玉的忠心,河中界在法理上還是屬於威國。
當然在武國的威脅下,兩方是唇齒相依的關係,就算是彭玉後麵變了,這個也不會有多大改變。至於讓彭玉移交或削弱權力,那他也不會,威皇也不會在這時候做這些事,而是正式確認了彭玉河中界大將軍的身份與權力。
具體到下麵的各級官吏或勢力,他們都是彭玉的屬下或手下,也是向彭玉效忠,至於說與他處有什麼不同,河中界更像是“包稅製”,不過其範圍更廣、權力更大,但又不是“封建製”,大將軍府對其下的郡縣是有很大的權力的,不過因為地域的廣闊,很少具體乾預郡縣事務。
更準確的說,算是一種“委任統治”,大將軍彭玉及大將軍府直接統治的地域是本州城及其周邊,其他四州是由四位將軍統管,而每位將軍直接統治的地域是將軍轄地,其他地域是由各八級勢力統管,比如水家。
再往下,則是郡縣的衙門負責管理,其主官及佐貳是由各八級勢力任命,但需要在將軍府報備並經過將軍府的批準才可上任,而各郡縣的衙署則對轄內行使治理之權。
而各八級勢力的直接統治地域,則主要是他們勢力的大本營及各資源轄地,在各郡城也有他們勢力的駐地,另外在官吏的任命上,也有一定比例的本勢力的人員。
大將軍府最關心的是按時上繳和提供的資源與兵源,然後在逐層“轉包”,直至縣裡,至於再下麵的鄉堡,就完全沒有“委任統治之權”了,不過是下級或派出機構。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特定的情況,比如現在就有的所謂“占有權”。盜匪對據點的占有自然是非法的,但這也使得縣衙對這些地方失去了管控與統治。
而按照天墟慣例,驅逐或打敗盜匪的人是享有所謂的獲取戰利品的權利的,既包括對盜匪的處置與改編,也包括對據點的資源的占有,再就是對據點本身的占有。
孫迪想要占領並經營據點是可以的,不過這又牽涉到不少的問題,若是一般的散修,縣裡會給些補償,然後收回據點重歸縣治,也就比較簡單的解決了。
不過孫迪有水兆鵬的關係,且他又“承包”了緣邊礦,那這周邊的三處據點就對孫迪也很重要了,一旦占據,這“地緣優勢”會大增。
等到方向暘與花文琴兩人帶著衛隊趕到後,就分彆帶領人手占據了大匪與二匪的據點,而孫迪與亓明芳又回到了四匪處,和在青椛山類似,甄彆盜匪人員,處置一批,剩下的改編為手下,同時也有一些被盜匪擄掠而來的人,不過此時孫迪直接放他們
俞葭昇在收到消息並通知孫迪後,就帶人去了五匪處,那裡也是留守力量薄弱,很快就被攻破,除抵抗被殺的,其他盜匪都被帶回縣城,與孫迪不同,俞葭昇不能直接處理,要審理之後再明正典刑,至於收編或改編也是會很麻煩。
與之前不同,這次郡裡收到求援信息後,很快就派援軍過來了,是由左都尉帶領郡兵前來,郡縣兵並非是河中界的正式軍隊,有點類似“民兵”或“鄉兵”,由郡縣招募,薪俸也由郡衙和縣衙發放,其首領為縣令或太守,不過直接管理的主官是都尉和縣尉。
縣尉有一位副官,是副縣尉,而都尉則有四位副官,左都尉、右都尉、左副都尉、右副都尉,此次是左都尉親自帶隊前來,說明郡裡還是很重視儲成縣的情況的。
不過等左都尉來後,也是調查不出什麼來,至於孫迪與俞葭昇的推測也無法證實或證偽,到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左都尉倒是對孫迪有些興趣,不過在來的路上他就已收到郡裡的傳訊,新來的李總管與水兆鵬關係密切,讓他說話、行事要注意分寸。
不過左都尉對這三名武尊境還是不放在眼裡的,對孫迪“霸占”四處盜匪據點的行為也很不滿,還要對孫迪“收留”的盜匪進行詳細的訊問。
孫迪是態度強硬,寸步不讓,也沒怎麼把這位左都尉放在眼裡,若不是俞葭昇在一旁周旋,那就要打起來了,雖然論實力孫迪根本不是左都尉的對手,但他底牌多,且亓明芳的戰力是很強大的,而且有水兆鵬的照拂,這衝突也升不了級,隻是對付一個左都尉,那還是比較輕鬆的。
左都尉很是憤怒,不過還是忍住了,他的修為雖然高於水兆鵬,但地位卻是天差地彆,且現在又明確傳話了,他若是明著來,那就是赤裸裸的挑釁了,後果可就嚴重了。
但水兆鵬離得可遠,也有自己的事要忙,而在這積繁郡,以左都尉的身份地位,收拾這幾個武尊境,還不是有的是法子,於是左都尉還是強忍怒火冷哼一聲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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