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甩開張建軍就走了。
轉身的刹那嘴巴就笑開了花。
留下張建軍一人在門口淩亂。
張建軍左思右想,也不能讓自己爹媽離婚,尤其是不能讓他那個混賬爹跟景喜產生任何的聯係。
他在家待了一下午,把景喜的話思來想去的想了好幾遍。
靈光一閃,景喜說要給他當後媽,是因為他爸說要給景喜買肉吃,租樓房住,那要是他給景喜買肉吃,租樓房住,景喜是不是就不想給他當後媽了?
可是
景喜還說,他爸老了,身上油膩膩的,眼眶凹陷,嘴唇還有點青紫;這說明什麼,說明他爸心腦血管有問題啊,可能活不了幾年了,要是給他當老婆,用不了幾年就能繼承遺產啊。
遺產?
張建軍好像明白了,景喜想要錢。
他把自己藏在被褥下的錢拿了出來,數了一遍隻有二百五。
這二百五其實不少,但是很明顯是滿足不了景喜的胃口。
賭博肯定行不通,他想起上次吳大壯叫他去‘吃羊肉’,幸虧他沒去,不然警察就得來他家把他也給逮走;
出去找個工作?可是一般的工作一個月工資也就是三四十塊錢,他跟著父母一起種地,他媽一個月還給他一百塊錢呢,這個方法也不行,但是錢他可以攢著,積少成多麼。
可是
張建軍又想到了一個問題。
就算是錢的事兒解決了,那他之前跟景喜產生的矛盾,要怎麼解決?
他那會兒打了罵了傷了人家的心,自己再厚著臉皮去纏著人家?
那不是更討景喜煩麼?
張建軍在炕上翻來覆去,也沒想出來個好辦法。
後來吳軍的兒子來叫他出去放炮,他才把這事兒暫時放下,出去放炮去了。
=====
大年初二。
景喜跟著劉燕和劉春吃完午飯去了河邊散步,因為時間已近三月,也早就過了雨水節氣,天氣越來越暖和,三個人就相約去河邊走一走。
河水早已經化凍,隱隱約約還能看到有些小魚在水裡遊。
剛走到河邊就碰上有個騎著二八自行車的人去村裡叫賣雪糕糖葫蘆,景喜掏錢買了三根糖葫蘆,三個人一邊吃一邊兒聊天。
劉春:“你們看到沒,村長的閨女帶著男人和孩子今天回來了,我聽說他家男人是部隊上的,休一次假很難呢!”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