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靈擺”這個項目的合夥人,黎沁現在是一門心思都放在了這部劇上。
她在上滬隻待了幾天,一聽說孟白和樂時網的合約基本談成了,立馬又飛回了京北。
熟悉的茶館,熟悉的位置,熟悉的冷清氛圍。
“這茶館真的能賺到錢嗎?”一坐下來,黎沁就先說出了自己的疑惑。
孟白給她倒了杯茶,悠悠地道:“所以你進來的時候沒看到大門上貼的‘吉店轉租’嗎。”
“是嗎?”黎沁回頭看過去,透明的玻璃門上似乎確實貼了張紅彤彤的紙條。
果然,就說肯定不會隻有自己投資賺不到錢。
心中莫名快樂了幾分,黎沁看向孟白問道:“和樂時那邊什麼時候簽約?”
“下周一。”孟白一邊從身邊的座位上拿出一個牛皮紙袋,一邊說道:“到時候你和我一起過去吧,露個麵,也好讓咱們的金主爸爸安心。”
“可以,沒問題。”黎沁也不推辭,果斷答應了下來。而後看著孟白推過來的牛皮紙袋,疑惑的問道:“這是什麼?”
“分成協議。”孟白道:“我和樂時網談下來的收益分成是26。按照咱們之前的約定,這26是咱們倆的共同收益,要以一定的比例劃分。”
“四分之一的分成,這個比例挺高啊。”黎沁感歎了一句,她原以為能要個兩成就已經很多了,畢竟人家樂時網又出錢又出平台,而自己這邊隻有一個“草台班子”。
“那不知道,孟老板願意分給我這個可憐的小演員多少比例啊?”黎沁臉上露出一個調侃的笑容,開玩笑的道。
孟白的態度倒是很正經,認真的介紹起來:“我把我們的收益分成了四個部分。一個是注冊公司和之後財務審計產生的一些費用和稅款,這一部分需要根據最終的收益多少來看,保守估計大概要占到百分之二、三。”
“然後其他三塊,是你、我、劇本,代表了在這個項目裡的三個組成部分。對這一點,有疑議嗎?”孟白看向黎沁問道。
黎沁的第一反應,是想問為什麼孟白和劇本要分成兩個部分來算。但緊接著她想了想,似乎又覺得這麼分也沒錯。
這三個部分,黎沁代表了項目的麵子,孟白代表了項目的裡子,而劇本則是整個項目的基礎。
默默沉思了一會,黎沁問道:“所以最終,我的分成是多少?”
“百分之七,大概是三分之一左右。”孟白道:“當然,你要是不滿意,咱們也還可以再談。”
“百分之七啊……”
黎沁想了一會,接著又掏出手機計算器指指點點的算了半天,最後終於是點點頭:“也行吧,反正我也就是出了個名字,這些也差不多。”
見黎沁沒有討價還價就答應下來,孟白也鬆了口氣。
其實按他心中預想的底線,黎沁的分成是可以給到百分之九的。
畢竟就像她說的,如果沒有黎沁所代表的“榮信達製作團隊”這個招牌,總的收益分成很難超過20。
所以嚴格來說,多出來的比例其實大半要歸功於黎沁的。
不過既然人家姑娘滿意,孟白也不會上趕著去告訴人家可以增加份額。
回頭要是成績好,給這姑娘包個大點的獎金紅包就是了。
黎沁倒是不知道自己要虧了,她這會還在算要賺回自己被騙的錢,大概需要多少的收益。
孟白看她算了半天,都快算出負數來了,實在忍不住,伸手拿過她的手機,點了幾下後抬手放到了她眼前。
“個、十、百、千……千萬!要一千萬的收益才能賺回來啊!”黎沁點完屏幕上的位數後驚訝的道:“這真的能做到嗎?”
孟白心裡其實也沒底,畢竟這也是他的第一部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