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瑤搬來這麼長時間,和左鄰右舍相處的都挺好,發現她被人打了,連忙上來勸阻。
那幾個女人正上頭,攔都攔不住,鄰居隻能打電話給李傑。
李傑趕回來的時候,那幾個女人已經打夠走人了,秦瑤坐在沙發上捂著臉哭,旁邊兩個鄰居大姐坐著勸她。
身上的傷痛對秦瑤來說是小事,被人誤會的屈辱卻讓她痛不欲生。
李傑見她頭發散亂,衣服被扯破好幾塊,滾了一身的灰,既心疼又氣憤,殺人的心都有了。
但,他是這個家裡的主心骨,誰都可以不冷靜,他不能。
李傑命令自己冷靜下來,先對兩位鄰居大姐表示感謝。
鄰居大姐擺手說不用。
“雖說你家搬來時間不長,卻沒少幫我們,這點小事哪裡用得著謝。”
“那幾個女人凶得很,你還是先帶你媽去醫院看看吧,可彆打壞了哪裡。”
說完,便都回去了。
李傑蹲在秦瑤麵前,想看看她臉上傷的怎麼樣,秦瑤不給他看。
因為這樣的理由被打,雖然她是無辜的,但每一處傷都是她的恥辱,被兒子看見,對她來說是恥辱加倍。
李傑大概理解秦瑤的心情,這個時代對女人還存在著種種不公平,但凡與男女二字沾到點邊,就算女人一方是完全的受害者,也會被人嘲笑。
知道秦瑤心裡難受,李傑也不逼她了,拿來大衣幫她披在身上,直接帶她去醫院。
秦瑤不想去。
“我不去,我沒臉出去。”
“兒子,媽沒有做過丟人的事,連她們說的那個男人,我都沒和他說過幾句話,真的。”
李傑當然相信秦瑤,彆說如今,就算是她年輕時被李文明家暴,打工時有老板想發生點什麼,都被她嚴詞拒絕了。
“媽,我是您兒子,不管彆人說什麼,我都會相信您。”
“不但我相信您,我也要讓所有人都知道您是被冤枉的。”
“我們去醫院做傷情鑒定,然後去公安局報警,讓警察主持公道。”
老百姓分不清民事、刑事,也不懂那麼多法律程序,隻知道有困難找警察。
秦瑤稍感安心,卻還是有所顧慮。
“找警察會不會把事情鬨大,知道的人更多。”
李傑不怕鬨大,如果不是他極力壓抑自己,就不是找警察,而是由他親自動手了。
去過醫院後,李傑帶著秦瑤拿上病曆又去了公安局。
接待他們的是個很年輕的小警察,翻了翻病曆,又看了兩眼秦瑤臉上的傷,皺著眉頭表示不能立案。
“這種事屬於民事糾紛,你們自己解決不了,可以找居委會幫著調解。”
秦瑤本來就覺得這事丟人,何況被一個看起來不比李傑大多少的小夥子問半天,聽說不予立案,便拉著李傑要回家。
李傑卻不同意。
“同誌,私闖民宅罪可是寫在刑法裡的,最高可以判三年,難道還不夠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