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閣如此巧妙的引導下,天下讀書人的大分裂,大辯論,很快變成了探討“治理天下之道”的大討論。
《治理之道》明確規定:
第一、兩派的觀點均可書寫成稿,送於《漢報》社發表。
第二、任何文章都必須實名。沒有具名者,一律不予發表。
第三、文章上可以暢所欲言,《治理之道》均會給予發表,還有稿費。
第四、任何文章,《漢報》社都會在文章之後,寫出簡短的點評。點評隻代表《漢報》社的觀點,不代表朝廷的觀點。
第五、不得評價大漢軍製。妄評大軍軍製者,人頭落地。
朝廷在這場大辯論中,采取中立態度,並從所有文章中汲取有益之處。
第五、任何文章隻能闡述觀點,不能做人身攻擊和無端謾罵。
《漢報》社屬於大漢禮部,禮部會對天下文士進行定期評價。
一旦被禮部評為劣士、文痞或文賊,其名單皆會公布於《漢報》之上,嚴重者禮部可要求刑部出麵調查並定罪。
這些人被大漢禮部分為了三類:
最低是“劣士”。以口頭或文章,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無端謾罵。
此類人,將身背“劣士”之名,亦會受到永遠不能參與科考,永遠不能為官為吏的懲處;
然後是“文痞”。以罵人為己任,以駁斥一切為宗旨者。
此類人除施以劣士之懲處外,還會被朝廷單設農莊,不得攜帶任何仆人,隻能自行耕種,自食其力,親自踐行大漢新製的優劣。
踐行期限三年起步,上不封頂。
最高為“文賊”。罔顧事實,造謠傳謠,惡意誹謗,肆意抹黑他人,以文而亂大漢者。
此類人將入河州勞改營,期限五年起步,上不封頂。
以漢代文人注重名聲的習性,不要說背上“文賊”的名號了,哪怕是背上“劣士”的名號,他們可能都會羞於見人,甚至是一死了之。
漢代的文人真有不怕死的。
想想因觸怒曹操而被直接或間接殺害的那些文人,孔融、邊讓、崔琰、禰衡、荀彧、楊修、許攸……個個都是頭鐵的很。
可當朝廷真的砍了幾個覺得自己頭鐵而妄評軍製的文士之後,評價軍製的人便銷聲匿跡了。
內閣的策略便是,隻要你不觸及底線,不被評為劣士、文痞或文賊,你就不會因言獲罪。
有標準在,如果你再沒有底線,懲戒也好,治罪也罷,也都有了依據。
當然,禮部對文士的評價不僅有嚴格的標準,還必須有實證。
這方麵真不能任意而為。
總之,內閣的詔令及《漢報》社的措施,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
你可以隨意指出新製或舊製的弊病,但要保持文士的修養。
天下讀書人來勢洶洶的“大抨擊”,變成了“大辯論”,又逐漸變成了討論……
進入了公曆396年後,由於大漢民眾的生活越來越好,於是這場天下大討論,又逐漸朝著讚頌大漢新製的方向在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