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斌關切地問道。
“再有一天就全利索了,至於麻煩嗎,暫時還沒有。
隻不過那天何春來看你,胸前還戴了朵大紅花。
說是被公安局授予了‘除惡小英雄’的稱號。
如今這臭小子現在可抖起來了,正被邀請到各村巡遊演講呢。”
周猴子羨慕地說道。
馬文斌一聽,也為何春高興,又問道:
“他就沒說何書記答應幫忙賣野菜的事嗎?”
“何春就為這事來的,說是何書記已經和幾個公社的書記打過招呼了。
隻要公社管轄範圍內的大食堂、敬老院以及大廠礦都要進你的野菜呢。”
“那可太好了,看來何書記這個人辦事還蠻靠譜的。
猴子,我告訴你,這次進城我可沒白來。
寶豐園你知道吧,那可是沈城有名有號的大館子。
我和他們簽了份供貨協議,一周供一百斤刺老芽。”
馬文斌麵帶得意地說道。
“哎呀,馬兄弟,這可是天大的好事呀。
我這就去找人,你放心,挖地三尺,我也要把人找出來。”
說完,周猴子出去了。
就在馬文斌和周猴子嘮嗑的同時,紀科長也被主管治安的陳副局叫到了辦公室。
隻見他簡單瀏覽了一下馬文斌一案的材料說道:
“小紀呀,我看此案證據確鑿,無需再調查了。
你趕快把資料整理一下,形成文件,明天移送到檢察院去。”
紀科長一聽,急忙說道:
“陳局長,恕我不能按照您的意思辦。
因為我認為這個案子目前還不具備移交檢察院的條件。”
陳副局長一聽,啪的把材料往桌子上一摔,
雙手抱肩,往椅子上一靠,一副瞧不起人的眼神冷冷地問道:
“哦,那你倒說說看,怎麼個不具備法?”
紀科長一向不慣陳副局長的傲慢態度,不過事關一個年輕人的前程,必須慎重。
於是,壓著心中的不滿說道:
“一,刺傷胖仔的那把匕首並沒有找到,也就是說,此案隻有人證,沒有物證。
二,那個三順子因為與馬文斌有過口角,他的口供不足以采信。
而馬文斌所提出的關鍵證人,寶豐園的管事曾昭祥此時還在外地,沒有回來。
三,據我調查,出事以後,是這個馬文斌第一時間把胖仔送去了醫院。
又為他墊付了醫藥費,並輸了血。
試問,如果他真是傷人者,為何不跑?”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