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1965年5月16日
香港
阿秀同時拍的兩部片子,一部已經殺青,正在後期製作;另一部武俠片已經上映,但反響遠不如《梁祝》。一些無聊的八卦流言開始在小報上流傳,有說她與黑社會有染的;有說她與大導演同居的;更有甚者,說她已經是沙老板的外室了,因此,沙老板力捧她成為“第二個林黛”。表麵鶯歌燕舞的文娛圈逐漸向初出茅廬的阿秀展示了其猙獰的一麵,讓她不勝其擾又無力應對。
去年7月,香港第一女星、四屆“亞洲影展”影後林黛在其最當紅之際,在香港跑馬地寓所服用過量的安眠藥並開煤氣自殺,引起香港及整個亞洲影壇的震撼,也給了被視作“林黛接班人”的阿秀強烈刺激。
論家庭背景,林黛的爸爸是李宗仁先生的秘書程思遠,公公是曾經的“雲南王”龍雲;
論影壇成績,林黛是57、58、61、62四屆“亞洲影展”最佳女主角獲獎者,在亞洲影壇影響力無出其右;
論情商魅力,林黛性格開朗,活潑熱情,又與人為善,多少當紅男星、大導演及富商都為之傾倒;
論個人財富,林黛自1952年出演了由沈從文先生的小說《邊城》改編的電影《翠翠》一舉成名以來,一直是香港電影界的最當紅女明星,拿最高的片酬和工資,卻律己甚嚴。五十年代拍片間隙,中午常常隻吃碟蛋炒飯,連加個八毛錢港幣的湯都不舍得。
……即便如此,林黛依然因為感情受挫,加上流言紛擾,毅然撒手人寰。
凡此種種的比較,讓阿秀感到自慚形穢,第一次從內心對今後在電影圈的發展產生恐懼。她很想有個知心朋友能傾聽自己內心的訴說,為她撥開迷茫,指明方向。
可是,她在電影圈裡立足未穩,沒有可以交心的朋友。迅速躥紅,固然吸引了大批影迷,但在同行內部卻引來更多的嫉妒、白眼和流言。這讓她的生活仿佛冰火兩重天:社會上是不斷的鮮花、宴會、簽名、閃光燈;影棚裡則遭遇故意的冷眼、挑剔、孤立、粗言惡語,使她在大多數時間裡鬱鬱寡歡。作為明星的陳黛芳這樣的現實與當初單純喜歡表演藝術那個阿秀的憧憬相距太過遙遠。
她向公司老板請求,先不接新片了,想進演員訓練班充充電,順便休息一陣子。老板同意她到訓練班跟班學習,卻沒同意她暫時息影的要求,畢竟不舍得這棵剛長成的搖錢樹。
今天是禮拜天,趁著天氣好,她打電話約田之雄一起去長洲玩,一來外島人煙稀少,不會被影迷認出;二來她想跟阿雄哥傾訴一下內心的苦悶,讓他給拿個主意。在她心目中,也隻有阿雄哥可以交心了。
田之雄豈有不知阿秀芳心暗許的意思,他從心裡喜歡這個單純漂亮的姑娘,雖然他已經與歐淑芬解除了婚姻關係,與阿秀的交往沒有了那層負罪感,但他不願意再把阿秀卷入危險中來。說實在的,有段時間他內心充滿了掙紮和不舍,甚至有主動向組織上彙報的衝動,但隨著阿秀在很短時間裡迅速走紅,他明白,一個當紅明星與他所從事的秘密工作之間赫然存在著一條巨大的鴻溝,理智把他萌動的感情壓抑得越來越縹緲。更要命的是,以他現在的雙重身份,他的婚姻已經不是他做得了主的了,即使大陸的組織上同意了,台灣情報局方麵能否同意還不好說呢。他決定,長痛不如短痛,找個恰當的時機向阿秀攤牌。
想到中六組的借調,他怕以後不容易再找機會跟阿秀述說,因此,接到阿秀的電話,他立刻就答應了。
雖然田之雄做好了心理準備,可當他見到阿秀的一瞬,還是被她的模樣深深吸引了。她薄施粉黛,秀發紮成一束馬尾,頭上還架著副大號墨鏡,緊身的白色t恤和藍色短褲勾勒出傲人的玲瓏曲線,修長的光腿蹬著一雙白色的係帶球鞋,右肩晃裡晃蕩隨意掛著個包包,笑語盈盈掩飾不住內心的喜悅,渾身洋溢著青春氣息。
阿秀看著田之雄有些目瞪口呆的樣子,滿心歡喜,嘴裡卻嗔道:“怎麼,才多久沒見就不認識了?”
田之雄感歎道:“真是女大十八變啊!你這樣子比走紅毯那身裝束好看多了。”
阿秀一見田之雄,那股調皮勁兒又冒出來了,甜甜蜜蜜地挽起田之雄:“你要喜歡,我天天這麼穿。走啦!”
田之雄慌忙與阿秀保持距離:“喂,喂,阿秀,你現在是大明星了,小心記者偷拍你,再登到明天的娛樂新聞上去。”
一提娛樂新聞,阿秀立時苦了臉,恨恨地說:“你也看到了?那些小報記者真可恨,沒有的事胡亂寫,……哎呀,好容易出來玩一天,你就彆提這些了!”
田之雄自知失言,忙哄到:“就是,就是,我們阿秀可不是這種人。……唉,那些人也就是為了混口飯吃,為了銷量,怎麼聳人聽聞怎麼寫,你也彆太過在意。走吧,我租好了船,坐船去。”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