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我當時試讀的時候,還沒有上架,但有種預感,可能會崩。
結果,首訂出來是310。
這本書現在的起點收藏是41萬,書城收藏是11萬。
收藏還是挺多的,可惜訂閱的人比較少。
因為第266章的本章說,我是一樓。
我個人的感覺是,本書在上架之前,準確來說,是在許仙修仙之前,十分精彩。
從第36章開始,他踏上了仙途。
他如果不修仙,繼續在杭州搞來搞去,哪怕是多寫一點日常和情愛,鬥智鬥勇之類的。
也會有不少讀者。
可是,他修仙了。
他不但修仙了,他還修成了大仙,修成了錢塘王。
速度堪比火箭。
千年等一回的白蛇,成了他口中的小白。
地府和天庭,都奈何不了他。
要知道,這才65萬啊,已經無敵於天下了。
本書的風格,我是非常喜歡的。許仙的性格,也很有特點。
穿越黨,無視規則,打破命運。
還特彆會講道理,這就厲害了。
可惜的是,這本書沒有後悔藥可吃。
很多都市、懸疑、輕分類,寫到最後,都要去修仙。
這是諸多作品的最終歸途;
也是延續作品生命的捷徑。
隻要修仙了,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換地圖、打怪、升級,無限循環下去。
再也不用考慮主角的性格和命運,再也不用估計作品原來屬於什麼分類。
甚至,就連我這本短篇,假如能寫到200萬字的話,
搞不好也會轉成修仙。
怎麼轉?
寫書評寫成仙了唄~
然後,穿越到電腦屏幕裡,去一部部原著的世界中,探尋那些世界的奧秘,獲得各種機緣。
繼續回來寫書評。或者書評也不寫了,直接去追尋大道。
等寫到一千萬字後,或者更長,在完結的時候,才陡然發現,
原來,我一直都生活在無比玄幻的異世界。
我並不是手無縛雞之力年輕帥氣的天才,
而是一個心懷天下時刻準備救苦救難的曠世仙尊。
隻因為在渡劫的時候,被三生三世的桃花劫擊中,被迫下凡體驗一下凡人的生活。
可惜普通的凡間,無法壓製我的逼格,九九八十一難,不斷降臨。
全被我一拳搞定!
無處釋放熱血的我,隻好躲在家裡寫書評,和擼鐵!
因為,一拳搞定妖魔,需要有完美比例的肌肉線條。
擼鐵,其實並沒有什麼用。
嘿~
突然完結。
開放式結局!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