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起芽兒的瞬間,我突然領悟了芽兒在我昏迷前說的那番話。
或許,從我同意被種下刺紋術的那一刻起,我的命運就已悄然改變。
芽兒變成癡傻模樣,而我身上發生了巨大的轉變,這一切都在那一瞬間被決定,我如今所經曆的一切,或許都是她精心布局的結果。
她從能擊敗趙方的刺紋術高手,淪為癡癡傻傻的孩子,而我,從對刺紋術一無所知的普通人,搖身一變成為戰勝一個個高手的刺紋者。芽兒說,要走出山洞,必須如此,可我總隱隱覺得,事情的真相恐怕沒這麼簡單。
我接連穿過一間間山洞,仿佛在跨越一道道更為複雜的關卡,每通過一道關卡,都能明顯感到自己在成長,逼迫我領悟更高深的刺紋術。這不像絕境求生,倒更像是一場考試,有人有目的地促使我領悟刺紋術的真正精髓。
我越想越覺得,整件事遠非我最初想象的那般單純。我和芽兒為躲避玄門禁地高手的圍捕,躲進一條密道。在前途未卜、後有追兵的危急時刻,芽兒突然做出那樣的舉動,我帶著滿心的困惑和茫然,不斷深入這條山洞,挑戰一位位刺紋術高手,一路狼狽地堅持到現在。
芽兒呆呆地望著我,如同一個初來世間的孩子,目光純淨,對山洞裡的一切,包括我,都充滿了好奇。
在她的目光注視下,我所有的疑問都煙消雲散。
“你真的是在考驗我嗎?咱們相識時間這麼短,無冤無仇,也無愛無恨,你為什麼偏偏選中了我?”我輕聲細語地對芽兒說。
芽兒衝我眨眨眼睛,然後衝我笑了笑,趴在了我的胸口。
我苦笑著搖搖頭,找了一處乾淨的地方,把身上僅存的衣服撕成條條破片,綁好傷口,又在山洞裡休整了一段時間。
說來也怪,我的這些傷,換作一般人,就算能打敗僵屍,也會因失血過多或者疼痛難忍而死去。可在僵屍化為灰燼後,我的傷口以驚人的速度結痂愈合,疼痛感也迅速消失不見。
我閉眼打坐了一個小時左右,身上幾十處傷口全部結痂,一股雖看不見卻能真切感受到的乳白色氣體充盈全身。在這冰冷刺骨的山洞裡,我卻渾身暖洋洋的,仿佛置身於溫暖的陽光下。而且我意識到,自己已經很久沒吃東西了,卻絲毫感覺不到饑餓,反而越來越有力量。
我想,這一定是芽兒在我身上種下的刺紋術發揮了作用。
我對刺紋術的了解,都源自李仙人的講述。李仙人不過是個江湖術士,他對刺紋術的認知,大多是江湖傳聞,當不得真。所以在山洞裡的種種遭遇,幾乎徹底刷新了我對刺紋術的認知。
這是一種神乎其神、玄之又玄的奇術,它顛覆了我過去對這個世界的所有認知。
我抱著芽兒走出山洞,順著台階往下走了幾百米,眼前頓時豁然開朗,原本曲折狹窄的山洞變得開闊起來。隻是周圍依舊一片黑暗,我一時難以分辨出山洞的邊界究竟在哪裡。
我原以為這裡就是山洞的儘頭,心裡又驚又喜,可很快就被現實拉回原形。據我推測,此時天應該已經亮了,可周圍還是漆黑一片,這說明我們仍在山體之中。
在山洞裡,我發現了不少白森森的骨頭,有人骨,也有獸骨,雜亂地混在一起。山洞裡還堆著許多大小不一、比人還高的石堆,石堆頂部有口大鍋,鍋裡盛著粘稠的香油,遇火就燃。我的火把在如此空曠的空間裡,照明作用十分有限,於是我逐一將油鍋點燃。沒想到,這山洞裡竟然有整整九九八十一口巨鍋,八十一團大火將整個山洞照得亮如白晝。
火光同時亮起的瞬間,我才發現,白骨並非零星分布,而是成片成片地堆積在一起,在火光的映照下,閃爍著炫目的白光。
用過去的話來講,這座山洞,以前想必是一處萬人坑。
就算再愚鈍的人,也能察覺到山洞裡彌漫著的異樣氣息,之前的兩座山洞與之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我開始琢磨,這座山洞裡究竟會鑽出什麼稀奇古怪的東西。
旋龜、僵屍……
沒想到,從這座山洞裡出現的,是狼群。狼的數量並不多,隻有十一隻,但每一隻都威風凜凜,氣勢非凡。它們的眼睛閃爍著幽藍色的光,那是一種充滿血腥和殺戮的目光。
我們在禁地山洞裡也遇到過狼群,可那些狼和這十一隻狼比起來,簡直不配稱作狼,充其量隻能算是貓。
為首的頭狼抬頭盯著我,我注意到它嘴裡滴下的口水,一滴滴落在滿地的白骨上。
我恍然大悟,原來這些骨頭都是這些狼群的“傑作”。
這些骨頭的來源,想必就像森林裡那些無頭屍體一樣,都是有人刻意投喂給這些捕食者的食物。
要是在幾天前,這裡麵隨便一頭狼,都能把我撕成碎片。可如今的我,早已今非昔比。我腰上彆著雪亮的劍,對刺紋術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甚至還能施展一些刺紋術。
所以,麵對這十一隻狼,我並沒有太過在意。
頭狼似乎察覺到了我對它的輕視,仰頭長嚎,其他狼紛紛呼應,山洞裡回蕩著狼群的嚎叫聲。
頭狼率領其他十隻狼將我團團圍住,我輕輕把芽兒放在石堆上,抽出那把雪亮的長劍,我給它取名為——朱雀。
朱雀焚天,浴火不息。
這是僵屍身上種下的刺紋術,對我而言,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我數次在絕境中死裡逃生,說我是朱雀或許有些誇大,但浴火重生,卻是再貼切不過。
朱雀的劍刃映照著我的麵容,我迎著頭狼的目光,看著它們一步步逼近,一股熱血湧上心頭。
以前遇到危險,我第一個念頭就是逃跑,就算跑不了,也是閉眼等死。
但隨著一次次遭遇危險,又一次次死裡逃生,我對強大的對手已經習以為常,甚至在靈魂深處,還生出了一絲渴望。血液中好鬥的基因被徹底激發出來,我渴望戰鬥,更渴望強大的對手。
頭狼縱身向我撲來,我提劍迎了上去,與此同時,包圍我的十隻如獅子般壯碩的狼也同時向我撲來。
以我現在的身手,對付一頭狼或許不在話下,可同時迎戰十一隻狼,我畢竟隻是一個隻有一雙手、一把劍的人。所謂雙拳難敵四手,其中的危險可想而知。我眼前全是張著鋒利獠牙的狼頭,隻要我慢上一秒,這些獠牙就能把我撕成肉末。我縱身一躍,跳到半空,穩穩地落在附近的石堆上。
同時,我咬破食指,用鮮血在自己臉上畫了一隻神獸。
這神獸名為“饕餮”。小時候父親讓我背誦古文,其中提到一種神獸叫饕餮,鉤吾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銅。有獸焉,其狀如羊身人麵,其目在腋下,虎齒人爪,其音如嬰兒,名曰麅鴞,是食人。
刺紋術講究相生相克,狼再凶狠,也凶不過饕餮。
我落在狼群中間,發出如猛獸般的嘶吼,聲音震徹數裡。那些狼群顯然被我的氣勢震懾住,僵在了當場。
我撲向一隻躲避不及的狼,將它肥碩的身體撕成了碎片。
其他狼群見狀,頓時四散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