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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沒有肉,也要啃兩口骨頭(1 / 2)

曹勝笑了,“在的!你們如果真想要出版我這本書,那咱們確實可以聊聊。”

林寶慧很高興,“那太好了!不過具體的合約,我沒有權限跟您聊,要不您看這樣可不可以?明天上午,我們再來找您,到時候讓趙總跟您談具體的合約?”

曹勝點頭,“可以!但總是讓你們來找我,我覺得不太好,要不你告訴我你們住哪裡,我明天中午下課後,去找你們,順便請你們吃個飯,咱們邊吃邊聊?”

林寶慧滿口答應,低頭從包裡拿出一張名片和一支筆,將酒店的名字和房間號,寫在這張名片上,遞給曹勝。

“那就這麼說定了,明天中午我們在酒店等您,不見不散!”

曹勝微笑接過這張名片,“好!”

兩人在操場邊,又聊了一會,林寶慧告辭離去。

曹勝目送她的背影,心情不錯。

也有點感慨。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是他重生後寫的第一本作品。

當初之所以決定寫這種他從沒寫過的純愛故事,主要是為了迎合文青群體。

不同的時代,讀者群體是不一樣的。

就像他寫這本書的時候,有條件上網,在網上的,大部分都是白領或者大學生,高中生都很少。

其他人群,不是不會上網,就是沒時間或者沒錢上網。

當時他如果寫一本主攻中小學生市場的小白文,發到網上,下場就可能很慘烈,彆說賺錢,估計會收獲一堆嘲諷。

比如:“寫的什麼狗屁玩意?”

“作者小學生文憑吧?這智商,嘖嘖。”

“真是什麼人都敢寫書了,作者家裡沒鏡子嗎?要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吧?”

同理。

如果在爽文盛行的年代,他寫一本文青向的作品,大概也是一樣的下場。

隻不過,讀者的評價可能會有點不同。

可能會說:“作者這是什麼遠古寫法?剛通網嗎?”

“臥槽!這寫的什麼鬼東西?一段感情戲反複拉扯有意思嗎?作者不會寫感情就彆寫!”

“作者,我給你列一個書單,你去好好學習一下吧!你這複古流寫法我真是無語了。”

……

時代在不斷變化。

當大部分讀者都是文青的時候,他的作品不夠文青,就是有罪。

所以,他寫了《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隻是那時候,他寂寂無名,寫出來也沒把握在短時間內出版,隻能先放到網上,一點點積攢人氣和口碑,想著等人氣和口碑起來了,或許有出版社願意出版。

這本書主要是他用來搶占網文鼻祖這個頭銜的。

之後主要精力都放在《我欲成仙》上。

相比《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在網上免費連載,用愛發電,《我欲成仙》因為題材夠新,設定新奇,爽點密集,很順利就在灣灣出版,然後又在大陸出版。

而《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就有點遜色。

在網上火了之後,目前也隻在大陸出版了簡體。

今年年後,新聞突然爆出這本書銷量突破百萬冊,才算是徹底火了。

但即便如此,他的主要精力還是在《我欲成仙》,以及《神墓》大綱上。

他習慣了寫百萬字以上的長篇。

也習慣了寫玄幻、仙俠這些題材。

《和空姐的同居的日子》這種隻有二三十萬字的篇幅,在傳統作家眼裡,可能已經是不折不扣的長篇。

但在他曹勝眼裡,這就是短篇!短得不能再短的那種。

這點字數,放在零幾年的起點中文網,可能還不夠寫到上架銷售。

因為那時候,大部分作品都要寫到二十五萬字以後,才會上架。

很多作品上架的時候,字數都超過三十萬字了。

有些作品,甚至二三十萬字都還不能和網站簽約。

要不是林寶慧突然說想要這本書的繁體版權,曹勝都快忘了自己這本書的繁體版權還沒賣出去。

現在想想,當初要不是及時開了《我欲成仙》,而是一直傻乎乎地等著《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出版掙錢,自己的生活費恐怕早就撐不住,隻能出去做兼職賺錢吃飯了。

而現在,這本書竟然也要賣出繁體版權。

說不定過兩年,還能賣出影視改編權。

就像原時空的《第一次親密接觸》,作為公認的第一本網文,不僅賣了影視改編權,還開發成了遊戲。

……

這晚。

曹勝給王婧回了一封郵件。

告訴她自己的新書合約已經簽給信昌,讓她轉告河圖那邊的人,以後有機會再合作。

然後又打電話給黃清雅,讓她轉告說頻那邊的代表,也說以後有機會再合作,順便說之前說好的一起吃飯,這次就算了,下次有機會,他請。

他知道這兩家出版社的人,收到這樣的消息,肯定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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