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一家青樓門口突然傳來喧鬨之聲。
緊接著,幾個龜公拖拽著一個四十來歲、身材精瘦的醉漢至門口,然後將其狠狠扔了出去。
醉漢踉蹌起身,一臉的狼狽。
老鴇則是站在門口叫罵:
“你這窮鬼,沒錢還敢再來?你這都欠了三十兩銀子了!要是再想來,先把之前欠下的錢還了,不然老娘下次讓人打斷你的腿!”
醉漢這會兒略顯清醒,他搖搖晃晃站起身來,指著老鴇罵道:
“你這老雞婆,真是豈有此理!本大爺近幾月在你這裡少說也花了近千兩銀子!”
“如今就欠你三十兩,你就如此不講情麵!”
老鴇聞言,有些忍俊不禁:
“看你的樣子,應該也算江湖中人,難道不知‘婊子無情,戲子無義’?跟老娘我講什麼情義?”
“在老娘這裡,有銀子才有情義!沒銀子,你狗屁都不是!”
“快滾快滾!彆耽誤老娘做生意,想再來,就想辦法搞銀子去!”
說完這話,老鴇直接帶著一眾龜公退回青樓,不再搭理醉漢。
“老雞婆!遲早弄死你!”
醉漢狠狠的罵了一聲,隨即轉身離去。
這醉漢名叫王二,原是湖廣人士,自幼便是個潑皮無賴,長大後更是無惡不作,成為了當地有名的江洋大盜。
因在湖廣一代犯下數次大案,背了十幾條人命,因此被官府緝拿,從此過上了逃亡生活。
可明末之時各地災荒不斷,逃亡生活亦不好過。
機緣巧合下,他在三個月前來到了京城。
正所謂燈下黑,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就暫時住在了京城。
身為江洋大盜,王二自然沒有什麼正當營生,隻能做些偷雞摸狗之事,搞點錢花。
這裡畢竟是京城,王二也不敢太過放肆,所以也沒敢犯什麼太大的事兒。
每次有錢了,就去青樓消遣。
但是如今他已身無分文,必須想辦法搞錢,否則連吃飯都是個問題。
王二搖搖晃晃地走到街角攤位前,扔出兩枚銅板,換來兩個包子。
一邊啃著包子,一邊搖搖晃晃地向城外破廟走去。
他想乾一票大的,然後再去青樓躺幾個月。
這種情況下,小偷小摸肯定不行,普通人家也沒那麼多錢,大戶人家又有家奴十二個時辰守護,他也沒什麼機會。
於是,他決定鋌而走險,去乾一件他之前從來都沒有乾過的事兒。
初來京城時,一位江湖前輩曾告訴他一個秘密:
城外破廟中,時常有人會在那裡放一筆銀子,隻要有本事,便可取之。
這種錢通常是一些有頭有臉的大人物派人放在那裡的,為的就是找一些亡命之徒為他們辦事。
事成則罷,雙方皆大歡喜。
事不成,亡命之徒被抓,也找不到背後的人物,因為那些亡命之徒也不知道這錢是誰放的。
這就叫‘花小錢辦大事’,且不留任何線索。
當然,這錢並不好拿。
拿了錢,就要完成交代的任務,要是完不成任務,那麼下場將會無比淒慘。
那位前輩就是因為沒能完成任務,被卸了兩條腿,成了殘廢。
王二心中清楚,一般出這種錢的都是京城的官老爺們,絕非他這種人物能得罪的。
而且在放完錢之後,周圍會有人一直盯著,所以也不存在什麼拿了錢就跑的事情發生。
你前腳拿了錢剛準備溜,說不定下一秒就會蹦出一群人把你亂刀砍死!
因此,王二一直不敢拿這種錢。
但如今他已身無分文,再不想辦法搞點錢的話,恐怕就要餓死了。
於是,他決定去試試!
吃完包子,王二又在河邊喝了兩口水,便繼續前行。
不多時,便來到那間破廟。
廟中,一個雙腿被砍斷的老乞丐正在打瞌睡。
聽到有腳步聲響起,老乞丐這才睜開了眼睛,隨即便看到了王二。
老乞丐張嘴罵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