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南北兩家關係逐漸緩和,北陳家的三爺和二爺請陳老爺喝酒,探討兩陳今後的發展方向,祖輩的恩怨與他們早就沒有瓜葛了,而在太平光景,家族想要興盛,還是要抱團。
陳老爺那個性子,犯懶不想去,便支使他這個幼弟代勞。
酒桌上氣氛很好,三人推杯換盞,交談甚歡,興儘之際,陳二爺便將自己的長子陳平業叫出來。
他聽說孟家有一小女,溫良賢淑,知書達理,且已到了議親的年紀,想為長子求娶。
這位孟家小女,正是陳敬時亡妻孟氏的侄女,也就是他的內侄女,酒酣耳熱,陳敬時見陳平業生的一表人才,當即同意為其保媒。
帶著佳偶天成的美好願景,兩家很快訂了親。
陳敬時道:“按照盛安縣的習俗,新婚三日歸寧,是要丈夫和妻子同回娘家的。可當日孟家大擺回門酒,賓客都齊了,卻遲遲等不到女兒女婿回門,還當是有事耽擱了,一等就等到了黃昏。”
“孟家上門質問,卻被告知小孟氏清早就出發,獨自回娘家了,不知去了哪裡。孟家派出所有家丁,沿路仔細尋找,苦找兩日未果,隻得去衙門報案。孫知縣還算是個儘職儘責的父母官,派出一隊壯班衙役幫助孟家繼續尋人,咱們南陳家也派出了許多男丁,我跟你爹都去了,北陳家丟了兒媳,卻終日閉門不出,一派做賊心虛的樣子,實在令人生疑,隻是無憑無據,孫知縣不敢直接搜查,畢竟北陳家有人在京城做官。”
“就這樣大海撈針的找,足足找了半個多月,孫知縣托同科向京城的陳四老爺打了招呼,這才敢開票搜查陳老二家,果然從內宅一口廢棄的枯井裡找出了一具女屍。天氣炎熱,屍體已經完全腐壞,辨不清麵目,隻從身量和衣衫判斷,應該是小孟氏。”
陳敬時麵色痛苦,對孟婉的懊悔愧疚之心,遠大於自己被褫奪功名的遺憾,花朵一樣的姑娘,又是自己的晚輩,就這樣斷送了性命,他悵然感歎:“隻可恨,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三個孩子隻剩唏噓。
“哎,我跟你們三個說這些作甚?”陳敬時說著,命老仆取一壺酒,溫在小爐子上。
“還沒說完呢,後來呢?”平安追問道。
“後來的事,不宜說給你們聽。”陳敬時道:“聽了會做噩夢。”
“聽一半更容易做噩夢,”平安道,“要是做噩夢我會哭醒,一哭哭半宿,一哭哭半宿……”
“打住打住。”
試問在陳家巷住過的人,誰不知道陳平安多能哭。陳敬時果然不堪威脅:“真是怕了你了。”
於是他繼續道:“因為屍體完全腐壞,無法辨認身份,隻有身量和衣著與小孟氏一致,孫知縣將屍體收入殮房,傳喚當值的丫鬟小廝依次過堂,一番威脅恐嚇之下,確定了陳平業殺妻的事實,並將他收監。”
陳平業稱孟婉不守婦道,在室時與人通奸。孟婉身邊所有丫鬟卻眾口一詞,否認孟婉生前與人有染。
恰在當時,省裡傳出風聲,分巡道即將下地方巡視,各府州縣有待決之懸案,應從速處置,勿怠勿隱。
郭知府便下來施壓,命孫知縣務必在省官員下來之前結案。
孫知縣覺得此案疑點重重,不能急於判決,郭知府索性帶仵作來到縣衙,先是催促孟家簽下了辨屍的文書,證明屍體是孟婉無疑,然後命仵作直接剖開了屍體的腹部,竟果真從中取出一個剛剛成型的嬰兒。
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就這樣辦成了鐵案。”陳敬時道:“府衙判定小孟氏在室通奸,隻判了陳平業徒刑兩年。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孫知縣、我,還有你爹,都曾試圖翻案,省裡也真的派人下來重新重審卷宗,可是人證物證俱全,最後不但維持原判,還問罪於縣裡,我們因此也受到了不小的牽連。”
室內靜的出奇,隻有通紅的炭火劈啪作響。
阿蠻問:“孟婉真的不可能與人通奸嗎?”
“絕不可能,孟家重名聲,女兒及笄後就呆在繡樓裡,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讀《女則》、《女兒經》,純潔得像一張白紙。”陳敬時道:“但凡見過她的人,都敢為她擔保。”
阿蠻點點頭,又道:“我記得我娘懷弟弟的時候,四個月還看不出來呢。”
陳敬時道:“大雍女子衣著寬大,四五個月不顯懷十分正常。”
阿蠻道:“所以,那具女屍並不一定是孟婉,可能隻是一個無辜的孕婦,對嗎?”
平安驚訝地抬起頭,阿蠻這話話如醍醐灌頂,將整個案件解釋通了。
陳敬時道:“對,我們都曾這樣懷疑,連孫知縣也一直在尋找真正的‘孟氏’,不過毫無線索的尋找,無異於大海撈針。”
阿蠻犯難的皺眉,確實挺難的。
平安心跳加速,對彆人來說是大海撈針,對他來說並不是。
因為《奸臣錄》中記載,彈劾陳琰的第一份奏章,起源於陳家門前河道衝出的一具屍骸,牽出一件殺人大案,連知情的小吏都被滅口,藏屍在縣衙角門後的荒田中,重審時才被人發現。
如果河底的屍骸同樣為北陳家所害,或許那才是真正的孟氏!
……
平安心事重重地回到家,看著橫穿陳家巷的小河,沿著苔痕漉漉的石階下到河邊,沿著河邊小道往前走。